我在一煤矿干了近6年,如今发现‘尘肺病’,因厂里坚决不开介绍信,疾控中心的医生就不给我查病,我该怎么办?”昨日,家住万源市钟亭乡三角丘村的村民宋志群向本报“丁山帮办”栏目求助,希望记者找律师帮他支支招。
事件缘由
据宋志群说,2010年10月,经人介绍,他到陕西省镇巴县煤矿上班,从事井下掘井工作,一直工作到2015年6月。但在2015年6月初,他因咳嗽不止、四肢无力,到重庆市六院(职业病防治院)检查,检查结果系“尘肺病”。随后,他到镇巴县人社局社会保障股去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人员告诉他,需要到陕西汉中市疾控中心进一步确诊后才能认定其工伤申请。
之后,他到陕西省汉中市疾控中心检查,让他没想到的是,该疾控中心的医生明确表示,需要提供厂里的介绍信证明,他才能获得检查。于是,他又返回煤矿,可煤矿的有关工作人员拒开介绍信证明,没有介绍信,他再次到汉中市疾控中心,希望得到检查,但仍无功而返。
“这件事已拖了一年,厂里不配合,我该怎么办呢?”宋志群希望记者帮他找专业律师出出主意。
律师说法
昨日上午,记者就此联系了达城专业律师郑传富。郑律师解释称,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
而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另根据相关部门规章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公开职业病诊断程序,方便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劳动者依法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接诊。所以,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相关资料的,宋先生可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同时,宋先生还可以选择户籍所在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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