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由谁批准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不正确。\x0d\x0a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x0d\x0a第五条职业健康检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这确保了职业健康检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保障了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这意味着这些机构必须经过省级以上的卫生部门审核并获得相应资质。同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第五条进一步确认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是批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唯一主体。
法律分析:职业健康检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法律依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开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分析: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五条: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护和实现公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申请职业病资质办哪些手续
1、申请成为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步骤包括提交一系列资料[strong]职业病资质停办[/strong],如申请表、许可证、诊断项目详情和技术支持资料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strong]职业病资质停办[/strong],会进行审查和现场考核,最终决定是否批准。获得批准后,机构将获得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
2、申请流程包括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项目、技术设备资料以及质量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需在90日内完成审查和现场考核,15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并颁发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
3、一)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表;(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申请从事的职业病诊断项目;(四)与职业病诊断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资料;(五)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4、接着,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受必要的体检项目,如抽血化验等。 完成体检后,如果结果合格,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出具健康合格证明。 如果体检结果不合格,需要按照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的处理意见进行相应处理。
5、职业病申请鉴定程序为: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者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鉴定机构进行诊断;提交用人单位、劳动者本人相关信息,过往病史和职业健康检查等材料;由该机构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职业医师集体诊断;鉴定后发放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6、鉴定职业病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步骤:申请:劳动者或其用人单位需向当地职业病诊断机构提出职业病鉴定申请,并提交相关职业病诊断所需的资料,如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
7、从事职业病诊疗工作五年证明原件,以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出具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综上,职业病诊断医师的资质审核包括法定依据、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三个主要环节。医师需通过严格培训与考核,确保具备职业病诊断的专业知识与能力,以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沈阳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
1、沈阳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明确监管事项:监管部门需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及其维护保养检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估、职业病危害治理等进行监督。监督内容包括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作业场所有关的职业卫生资金投入等。
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本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3、第一条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2年4月27日以第47号令的形式公布的,并于201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下是关于该规定的一些关键信息:目的与意义:该规定旨在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确保劳动者在工作环境中的健康和安全。
5、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健康与安全而制定的法规。其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目的和原则:目的: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原则: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卫生条件符合国家标准。用人单位的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职业病防治措施。
6、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百科名片 经2009年6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3号令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职业病防治法哪一年取消了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防治法2017年取消[strong]职业病资质停办[/strong]了承担职业病诊断[strong]职业病资质停办[/strong]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是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规定的。
年。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原卫生部2013年2月19日公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根据该《办法》,取消了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法》并未直接取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实际上,是相关的行政许可管理制度发生了变化。 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取消了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资质审批,改为实施备案管理制度。
二十将第四十条改为第四十五条,修改为:“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二十将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于2018年12月29日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历程:《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法规。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机构需要什么资质
1、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所需具备的资质包括:首先,获得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认证;其次,需要聘任具备职业卫生知识及技能受过专业训练的专业人才;再者,需配备具有检测功能且符合标准的仪器设备以及实验场地。同时,应遵守监管法规和技术标准,构筑严谨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2、职业卫生检测机构须具备以下标准: 资质:持有相关检测资质及认证。 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资质与丰富经验。 设备:配备尖端、精准的检测设备。 方法:运用科学、严谨的检测手段。 质控:构建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 数据准确性: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3、这类机构必须拥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证书上的服务项目根据种类分为三项: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现状评价。不同机构可能提供其中一项或多项服务,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才能进行具体的检测和评估。目前,职业病危害检测主要分为三类四项。
4、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职业病检测第三方机构资质是保证其检测结果和服务的可信度和专业性的基础。职业病介绍: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国家卫生部门不设职业病鉴定机构,不受理职业病的鉴定申请。为使能顺利办理申请职业病鉴定,请记得携带已领取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职业史和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资料。
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strong]职业病资质停办[/strong],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2、用人单位应对提供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违反者将被处以行政或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应遵循职业病防治法、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护监察机构的要求,对所提供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3、职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是为[strong]职业病资质停办[/strong]了掌握工作场所内潜在的有害因素,保证员工身体健康而进行的一项重要措施。
4、常见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和心理因素等。化学物质包括有害气体、粉尘、重金属等;物理因素包括噪音、振动、高温、辐射等;生物因素包括病毒、细菌、真菌等;心理因素包括工作压力、工作强度等。
5、您好!\x0d\x0a企业必须定期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基本至少是每年一次,如果危害严重的,可以增加频次。\x0d\x0a有这个要求的法律文件很多,最基本的《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6、对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规定则要求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这一频率的设定旨在确保这些单位能够持续关注其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避免职业病的发生。通过定期检测,用人单位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从而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7、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每年至少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职业卫生三同时需要资质吗
1、职业卫生三同时不需要资质。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得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必须完成的工作有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其中,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必须在立项阶段完成。不需要资质。
2、在职业卫生“三同时”中,类比调查等方法被用于分析和评价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这些数据通常来源于获得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与建设项目规模和工艺类似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建设单位需根据本办法,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合并进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范围内的“三同时”监管,地方各级政府安监部门对本地区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4、由于职业病防护工作技术性强,需要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如工业卫生师,而我国目前的职业卫生专业人才主要集中在有资质的服务机构。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本质上是对职业接触水平的检测、评价与管理,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5、施工单位需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保职业安全健康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项目单位应负责“三同时”设施的施工过程管理,而安技部则需全程监督,确保设施的采购、安装和施工过程符合标准,并解决出现的问题,建立相应记录,索取相关档案资料和资质证明。
6、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在试运行30至180天内完成。预评价报告和设计专篇的编制无资质限制要求。
7、三同时资料是需要政府承认的。所谓“三同时”,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坚持“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才能更好地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离职后查出职业病可以找原公司吗
1、法律分析: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辞职之后发现职业病能找原公司要求赔偿的。申请原公司、原单位赔偿,与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没有关系,但复查的机构资质一般应当高于原鉴定单位的资质。如果想得到补偿,必须到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去申请职业病诊断,如果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得到赔偿。
2、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2年,检查出得了职业病,员工无法走劳动仲裁找原公司索赔。但是员工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说明是在原单位得的职业病,然后让原公司赔偿。
3、离职后查出职业病,原单位是否负责?这取决于多种因素。若职业病被鉴定与上一个工作期间的工作环境直接相关,原单位需承担责任。
4、原公司在你离职的时候如果对你做了体检,一切正常的话,那么你不能找以前的公司赔偿。原公司在你离职的时候未给你做体检,那么你可以向原公司提出赔偿,但是你可能需要准备一些资料,证明你在这段离职时间内未从事相关工作,以防原单位提出异议。
5、可以找原单位赔偿。但是你的父亲离开原单位已经两年了,你们要赔偿主要要有以下几点要做:证明你父亲离开单位两年没有接触产生矽肺这种职业病的病源的证据(这点有点难,因为牵涉回避原则,亲属证词效力差,法庭一般不采纳,最好有单位证明)。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什么待遇
1、法律客观:《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包含事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明确诊断被检查者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写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
2、职业病鉴定在卫生局鉴定的。在我国的劳动者保护的规定中,凡被诊断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3、李小青律师解到当地有职业病诊断的医院做鉴定,属于职业病的,就属于工伤,按照工伤待遇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4、职业病的诊断应按卫生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执行。凡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5、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业病资质类别
在我国,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规定,职业病资质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类别:职业病诊断资质:主要负责对疑似职业病患者进行临床诊断、判定和评估工作。在职业病防治机构或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从事职业病诊断的人员需要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
获得甲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时,需要填写一份详细的服务工作报告表。该表格需要提交至服务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此外,这些技术服务机构还需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服务的质量与合规性。
第五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从高到低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 等级。甲级资质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可及颁发证书。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 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及颁发证书,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备案。
获得甲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时,需要填写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工作报告表。此报告表需提交至服务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且接受该部门的监督检查。
主要类型: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职业性化学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职业性传染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职业性皮肤病。
分为甲级与乙级,甲级是国家卫生部批的,乙级一般是省级卫生部门批的。一般来说国家立项的或者是大型的跨省级的项目是只能甲级资质机构做的。其他的乙级可以做。如果是上海乙级还分乙A,乙B,各地的情况不一样。
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如何分级
获得甲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时,需要填写一份详细的服务工作报告表。该表格需要提交至服务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此外,这些技术服务机构还需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服务的质量与合规性。
获得甲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时,需要填写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工作报告表。此报告表需提交至服务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且接受该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从高到低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 等级。甲级资质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可及颁发证书。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 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及颁发证书,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备案。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分为不同级别,其中甲级机构是最具权威性的。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分为严重和一般两类。为了适应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有效衔接,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制定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分为严重和一般两类。
很大一部分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具有迟发性、隐匿性特点的,也就是过去一段时间造成的健康危害可能在日后的一段时间内陆续显现。所以职业病的鉴定标准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而且需要有一定资质的医疗支持单位的坚定,和个人的申请,才可进入鉴定程序。
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涵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其中,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高毒物品、石棉尘、放射性物质等。建设项目管理实行分级制度,卫生部负责特定大型项目,如总投资超过50亿人民币的项目和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职业卫生现场检测几年一次
1、对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规定则要求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这一频率的设定旨在确保这些单位能够持续关注其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避免职业病的发生。通过定期检测,用人单位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从而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2、在工作场所中,职业卫生检测是一项重要的措施,它通常一年进行一次,以确保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在安全范围内,保障员工的健康。职业卫生评价则是对工作场所的综合评估,通常每三年执行一次。
3、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目前职业病监管形式为: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正常的,有每二年一次的体检要求;现场检测超标的,则每年体检一次。综上所述,虽然劳动法没有普遍要求入职体检,但对于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未成年工等特定群体,以及根据职业病监管形式,都有相应的体检要求。
4、一般来说,职业病检测在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正常的情况下,每二年一次体检;在现场检测超标的情况下,每年体检一次。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5、此外,《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还提到,当前职业病的监管方式是基于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进行调整。如果现场检测结果显示职业病危害因素处于正常范围内,那么这些员工的体检频率为每两年一次。然而,如果现场检测结果显示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则需要将体检频率调整为每年一次。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取得资质认可的什么进行...
1、《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strong]职业病资质停办[/strong],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strong]职业病资质停办[/strong]的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2、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strong]职业病资质停办[/strong],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strong]职业病资质停办[/strong];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范的规定。
5、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strong]职业病资质停办[/strong],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第十七条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6、由卫生部负责备案、审核、审查和验收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取得甲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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