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安全培训的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规、预防措施等知识1、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及专业技术知识2、本公司和本车间(装置)生产特点、无聊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此外,还应该加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教育3,将职业安全教育贯穿于全过程中3,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职业安全教育。
根据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要求建设项目在什么阶段应按规定开展安全预评价和职业病健康危害预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按规定开展安全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三同时”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这些预评价工作,有助于从源头对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为后续的设计、施工等环节提供重要依据和指导,以保障项目建成后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很多种类型,具体如下:《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水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节约能源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扩展资料: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的法制化管理,指导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同时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保证企业效益的实现和国家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吗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十七条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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