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永恒的主题,是实现企业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政治稳定、构建和谐煤矿的必要保证。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全面发展和经济效益。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企业除了要对一些隐藏的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预防,还需要对潜在的职业病进行排查和防治,加强工人的安全防护意识。
中国煤矿90%的开采为井工开采,在煤炭生产的整个过程中都伴随着生产性粉尘( 包括煤尘、混合性粉尘、岩尘)、生产性毒物( 包括三硝基甲苯、铅、苯、砷化氢、汞及其化合物等)、有害物理因素( 包括地温与高温、噪声与振动、放射线等)、有毒有害气体(包括沼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氨、磷化物)、不良气象条件( 包括通风、采光、照明、气温、湿度、风速)、水质( 包括矿区水源、工业用水)等职业危害因素,造成了部分作业人员患有不同程度的硅肺、煤工尘肺、职业中毒、中暑、放射性疾病、局部振动病、噪声聋等职业病。
由于目前煤矿安全监管主要以控制安全伤亡事故为主,忽视了尘肺病危害防治工作,且尘肺病有隐性特点,远没有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群死群伤的影响力,煤矿企业普遍不够重视,重“红伤”轻“白伤”。另外,从国家层面,没有建立职业危害控制指标考评体系,致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总体上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实,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得不到很好地落实。因此,只有广大煤矿企业从思想上对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引起足够重视,才能使各项粉尘防治工作不走过场。
矿山作业环节较多且作业环境复杂,对工人影响最大的就粉(烟)尘、有毒有害气体,及噪声,会不同程度的造成工人的尘肺病、职业中毒、职业噪声聋等职业病,因此,煤矿应重点从防尘、防中毒和防噪声等方面加以控制。
1)粉尘检测及预防
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中产生粉尘的工艺和场所很多,如地下矿山的凿岩、爆破、出矿等作业工序,均会产生大量的粉尘。且矿山粉尘含有大量的有害元素,具有很大的危害,长期吸人大量微细粉尘,可能引起尘肺病。因此,防尘非常重要。
矿山作业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才能达到有效的除尘效果,使工作面粉尘浓度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目前,行之有效的综合防尘八字措施是:风(通风防尘)、水(湿式作业)、密(密闭尘源)、护(个体防护)、革(技术革新)、管(科学管理)、教(宣传教育)、查(定期检查),保证作业区的环境卫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其中个体防护和定期检查是预防粉尘危害的关键措施。个体防护主要包括佩戴防尘口罩、防尘服、防毒面罩等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则是通过粉尘采样器定期采样或检测环境中粉尘的浓度情况,保证在可接受的安全范围内。
呼吸性粉尘采样器
(1)凿岩防尘措施:凿岩工序是井下主要尘源之一。矿山凿岩防尘的措施,主要是采用湿式凿岩加通风排尘。
(2)爆破防尘措施:在炸药爆炸的瞬间产生大量矿尘,这些矿尘往往飘散的距离很远。爆破防尘措施主要有喷雾降尘、水幕降尘、水封爆破等。
(3)装矿岩防尘措施:先将矿岩堆用水洒透,难以一次洒透的,必须在装矿岩过程中多次洒水方可出矿。
(4)加强通风、局部强制通风,加快井下气流的流动和逸散。
2)职业中毒的预防
煤矿开采过程中包括的生产性毒物主要有CH4、NH3、CO、CO2、NOx、H2S等。
CH4、NH3主要来源于煤层,可存在于井下生产的各个环节,主要存在于采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和回风巷等;CO、CO2、NOx主要来源于井下爆破、瓦斯煤尘爆炸、火灾和煤的自燃等,尤其是爆破后未及时排出炮烟或者排除不彻底,浓度较高;H2S主要来源于有机物的腐烂(坑木)、含硫矿物的水解、氧化与燃烧等。
一般情况下,对矿井CH4安全浓度控制要求比职业中毒要求高,在通风排放CH4的同时也降低了其它毒物浓度,因此在CH4安全情况下,其它气体的也处于安全状态。所以,一般最主要的危害源于CH4,只要检测并控制了CH4的浓度,就可尽量防止危险的发生。
但要注意H2S引起的急性中毒,H2S气体可积存在矿坯裂隙、空洞和废矿井中,可能发生高浓度有毒气体突然溢出而引起急性中毒的危险,同时要重点防治CH4、CO2突出引起的危害。
预防职业中毒的对策措施有:
(1)保持井下通风系统的完善,是控制井下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最主要、最有效的方法;
(2)矿区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未形成通风系统前不得下井工作。
(4)长时间未生产的巷道及废弃巷道、采空区,未经过通风等措施,严禁开工。
3)噪声控制措施
矿山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的作业点有:矿山凿岩、爆破、运输设施、通风设施、选矿厂等场所。按照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人员作业场所的噪声标准为5dB(A),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时,也不得超过90dB(A)。对不符合要求的工作场所,通常采取减振、个人防护等措施加以控制。
(1)噪声源附近的作业人员应配备个体噪声防护用具,包括降噪耳塞、耳罩;
(2)噪声危害受噪声强度和来源的影响,不同的噪声强度和来源,对人的影响也不同,企业需要定期对环境中的噪声强度进行监测,将噪声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同时根据现场的噪声强度,来选择合适的个体噪声防护用品;
个体噪声仪
(3)对破碎、筛分设备、空压机以及通风机等噪声源应采用加减振垫、设隔音间等减震、降噪措施。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网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0条评论
全部评论
党的二十大在京开幕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应急管理部:国家尘肺病诊疗中心获批组建
上海交通大学鲍勇:从五方面解读《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9月7日中宣部新闻发布会:职业病防控更有效有力 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维权有道,职业病网获全国职业病患者多封感谢信
前沿观察:加强职业性中暑劳动者工伤权益保障
职业健康标委会职业病诊断组审查会在北京召开
国家卫健委答复“推行尘肺病责任险立法”建议:将深入论证相关政策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