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已经修改几次了
职业病防治法已经修改第四次了,分别是2011年12月31日第一次修改,2016年7月2日第二次修改,2017年11月4日第三次修改,2018年12月29日第四次修改!
已经修改了四次:
1、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第二次修正
3、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
4、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出第四次修正。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次修订时间为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次修订时间:2017年11月5日。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次修订通过了,此次全部是针对职业健康检查以及职业病诊断所做出的修订,自2017年11月5日实施,中国职业病预防法最新修订版
最新修订版是2018年12月29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预防法》,是自职业病预防法发布以来的第四次修订,上次修订是2017年11月4日。主要是因为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职业病防治监督部门发生了变化,《职业病防治法》必须修改。通过这些修改,可以看出国家对职业病防治的重视,进一步保障工人的职业健康权益。
现行职业病防治法2修订时间
现行《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时间是在2011年12月31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并于同日由第五十二号主席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此之前,该法于2001年10月27日首次颁布实施。此后,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又进行了多次修订。
职业防治法第四条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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