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的监管范围
职业卫生监管范围涉及到工作环境的监测和评价。工作环境是指工作场所中的各种物理、化学、生物等因素,如噪声、震动、辐射、粉尘、有害气体等。
职业卫生监管部门需要对这些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确保它们不会对工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如果发现有害因素超过了国家标准,监管部门需要采取措施,如要求企业改善工作环境、限制工作时间等。
监管范围:存在职业病因素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行政单位和部队。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是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包括:存在职业病因素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行政单位和部队。
卫生监管是指国家授权卫生部门对所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的卫生法令、条例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反卫生法规并造成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条件规定整理如下:
第十六条 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
(一)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二)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的报考条件如下:
1、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的人员,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相关的医疗机构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如果有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毕业,在相关的医疗机构试用期满2年的;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相关的医疗机构工作满五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职业病防治法中劳动者应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哪些
第四十条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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