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结合企业生产及人员实际情况,以提升员工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升在职员工的健康水平,降低职业病及其他疾病的发生率,确保全年生产及各项经营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为了建立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管理体系,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科学性、公正性、优质性、高效性和便民性,同时考虑本院的工作特点和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以保持和实施。本制度适用于省卫生厅批准我院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范围内的工作。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旨在识别并控制施工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确保所有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运行和活动均处于有效受控状态。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施工项目,特别是那些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风险相关的运行和活动。公司管理层对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质量安全部负责监督管理,人力资源部则专注于职业健康安全培训。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安排其接受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后,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定期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到有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两年,必要时增加临时性检查。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明确答案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是一种旨在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的管理制度。它涵盖了工作环境的安全、员工个人防护措施、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
职业病报告制度内容是啥?
1、职业病报告工作是国家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人员必须依法行事,如实报告,不得有虚报、漏报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报告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和监督本办法的执行,对执行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规者将进行相应处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此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卫生部备案。
2、我国的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中,针对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与处理有着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这项制度核心内容包括: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事故报告、统计以及调查处理。(一)关于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经过4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科学的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体系。
3、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职业病危害监测方法和要求:确定监测方法、监测频次以及监测人员的职责和要求,确保监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职业病危害评价方法和要求:确定危害因素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4、.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职时的职业健康检查。3.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5、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具体内容是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6、职业病报告制度 急诊室、门诊部、住院部的接诊医生为职业病责任报告人。接诊医生发现可疑急性职业病病例,必须积极做好病人的抢救治疗,并立即报告防保组。医院防保组应立即核实,并在24小时内将《职业病报告卡》报至市疾控中心。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1、【职业病 争议 鉴定】《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2、诊断:职业病的诊断需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确诊后,医疗机构应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鉴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申请职业病鉴定。鉴定结论作出后,医疗机构需按照鉴定结论进行相应的处理。
3、诊断流程: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本人可以向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诊断机构依据相关法规、标准和劳动者的职业史、现场劳动卫生状况、临床症状及辅助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诊断。鉴定流程:当对职业病诊断存在争议时,需要进行职业病鉴定。
4、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定义与目的 该办法是一套旨在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规范体系,它明确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具体流程和要求。职业病是指因职业活动引起的疾病,涉及多个行业和工种。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活动,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5、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第四十六条规定,职业病诊断标准和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伤残等级鉴定办法则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6、一)职业病诊断 1.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职时的职业健康检查。3.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要求员工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其次,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包括日常监测、检测和评价。日常监测需明确监测人员和监测时间,并做好记录。
职业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制度。
确保职业病患者享有正当的医疗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对违章者费用自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保护劳动者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特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涵盖职业病防治计划、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防治基金、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总则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具体内容是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
1、一)职业病诊断 1.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职时的职业健康检查。3.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2、尘肺病、慢性职业病等由授权的诊断机构或诊断组负责报告,确诊后需填写相应报告卡,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尘肺病患者死亡后,死者单位需填写《尘肺病报告卡》进行报告。所有有尘、毒危害的企事业单位需在年底报告当年的生产环境有害物质浓度和工人健康检查情况。
3、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4、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遵循科学、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5、应向劳动鉴定组织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依国家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害作业单位应对职业病患者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治疗、疗养和定期复查,必要时调换工作岗位或妥善安置。各级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程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确保客观、公正和及时,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
6、断、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 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应当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和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并符合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程序。
7、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并公布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病诊断、鉴定、报告制度等内容,以提高员工的职业病意识。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价结果的处理和应对措施[strong]职业病排查制度[/strong]:根据监测和评价结果[strong]职业病排查制度[/strong],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措施[strong]职业病排查制度[/strong],包括改进工作环境、完善劳动保护设施、提供个人防护用品等。 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价的监督管理:明确监督管理职责和权限,对监测和评价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企业在职业病管理中应遵循以下步骤:首先,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企业应设立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提高员工对职业病风险的认知。
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strong]职业病排查制度[/strong]; 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六条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则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和技术管理。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要求员工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其次,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包括日常监测、检测和评价。日常监测需明确监测人员和监测时间,并做好记录。
职业危害管理部门需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企业还需设立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日常监测需明确监测人员,合理布点并做好记录,规定监测办法。检测和评价则需委托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检测和评价。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是什么?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需张贴在操作岗位,内容包括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重点操作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等。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需明确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以及“四不放过”原则。
、公司应对有毒有害岗位的员工定期安排体检,对患有职业中毒病者,应给予治疗,对职业禁忌过敏人员调换工种。生产岗位发生急性中毒时卫生人员应立即奔赴现场及时抢救。操作规程 由安全处具体负责厂职业卫生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最新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我厂经济的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职业病是指本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高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7)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在公司的各项生产活动中,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严格培训,持证上岗。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制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将各项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措施落实到单位、岗位及个人。11对违反本制度而造成职业病事故的,将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作出相关处罚。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培训将涵盖职业卫生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以确保员工在工作中遵守相关规定,保护自身健康。 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员工将学习职业卫生的基本概念、原则以及在工作中如何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
1、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保护劳动者健康[strong]职业病排查制度[/strong],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特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涵盖职业病防治计划、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防治基金、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2、必须保证职业病患者正当医疗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对违章者费用自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职工,制度中如有与国家现行规定相抵触[strong]职业病排查制度[/strong]的,以国家现行法规为准,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strong]职业病排查制度[/strong]的防治工作,强化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4、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则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strong]职业病排查制度[/strong]的监督、检查和技术管理。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要求员工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其次,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包括日常监测、检测和评价。日常监测需明确监测人员和监测时间,并做好记录。
5、法律分析[strong]职业病排查制度[/strong]: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具体内容是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职业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制度。
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明确职业危害检查负责部门和人员,检查内容包括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职业危害标志、设施、工艺、设备和仪表等。检查中发现问题需及时处理,并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进行跟踪问效。职业危害申报制度需明确申报负责人、时间、程序和存档资料。
制定职业卫生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卫生职责,确保职业卫生工作有人负责、有人管理。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卫生培训制度等,以规范职业卫生管理行为。
总经理的职责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需张贴在操作岗位,内容包括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重点操作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等。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需明确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以及“四不放过”原则。
、公司应对有毒有害岗位的员工定期安排体检,对患有职业中毒病者,应给予治疗,对职业禁忌过敏人员调换工种。生产岗位发生急性中毒时卫生人员应立即奔赴现场及时抢救。操作规程 由安全处具体负责厂职业卫生的管理。
职业病防治制度是: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最新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我厂经济的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职业病是指本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高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在公司的各项生产活动中,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严格培训,持证上岗。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制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将各项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措施落实到单位、岗位及个人。11对违反本制度而造成职业病事故的,将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作出相关处罚。
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当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管理机构 人事劳动部为厂职业病防治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部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医务所负责员工职业卫生服务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与保管。
煤矿应建立哪些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1、煤矿需要建立健全[strong]职业病排查制度[/strong]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以确保工人[strong]职业病排查制度[/strong]的健康与安全。首要任务是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由各科室、队的主要负责人组成。[strong]职业病排查制度[/strong]他们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自负责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建立并保存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台账,以便记录和追踪职业危害情况。
2、安全、卫生及相关部门负责尘毒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通风规章制度的制定、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制定、尘毒浓度的测定与报告、职业病患者查体与脱尘管理等。矿卫生所负责职业病防治与管理,包括职业病患者的检查、冶疗、健康教育等工作。
3、煤矿职业危害责任制度: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所属各科室、队的主要负责人在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与安排下,各负其责,做好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建档保存。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建档保存。
4、煤矿井下职业病防治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消除毒物来源:煤矿井下的有毒气体主要来自炮烟、煤的氧化和火灾等。通过加强通风和喷雾洒水来排除和降低有毒气体含量,净化空气,是防治职业病的基础和有效手段。 控制粉尘产生:在进行采掘作业时,坚持使用湿式凿岩,避免干打眼,以此来减少粉尘的产生。
5、煤矿工人职业病防治措施:作业场所防治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臵,设臵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
6、矿 长 万灵煤矿综合防尘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搞好矿井防尘管理工作,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和措施。
7、煤矿掘进岗位职业病防治措施: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冲刷煤壁、水炮泥,放炮喷雾,装煤洒水等防尘措施,每部运输机头或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喷雾洒水等灭尘措施。严格执行放炮操作规程,坚持使用水炮泥,控制装药量和炮眼密度,采用松动爆破,减少粉尘量。
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有那些条理?
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患者必须是用人单位的员工。 职业病必须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 病因必须是由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 所患职业病必须为国家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疾病。第四条** 申请职业病鉴定时[strong]职业病排查制度[/strong],需提交以下材料[strong]职业病排查制度[/strong]: 鉴定申请书和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
- 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手套、防尘(毒)口罩、防护眼镜等。- 登高作业需配备安全带、防滑鞋等。以上条理清晰地概述了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要求,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接触限值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 GBZ1, GBZ2 的要求。
对健康有严重危害。 职业性传染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可能被感染的疾病,需要特别防护。 职业性肿瘤包括因工作环境中的致癌因素引发的肿瘤疾病。 其他职业病指除上述分类之外,由职业活动引起的其他疾病。以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规定进行整理,确保条理清晰、信息准确。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 粉尘:棉纺织过程中,开棉、混棉、清棉环节易产生粉尘。长期吸入这些粉尘可能引起气道阻塞性疾病,症状包括胸部紧缩感、胸闷和气短。预防措施包括采用密闭、通风、除尘系统,以及在梳棉、并条过程中设置吸尘装置,湿式清扫工作场所。
患病主体为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疾病发生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 疾病是由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疾病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明的职业病。以上每个条目均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不同方面,且条理清晰,符合规定。
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
安全、卫生及相关部门负责尘毒防治工作[strong]职业病排查制度[/strong]的领导和管理[strong]职业病排查制度[/strong],具体职责包括通风规章制度的制定、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制定、尘毒浓度的测定与报告、职业病患者查体与脱尘管理等。矿卫生所负责职业病防治与管理[strong]职业病排查制度[/strong],包括职业病患者的检查、冶疗、健康教育等工作。
人事劳动部为厂职业病防治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strong]职业病排查制度[/strong],安全生产部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医务所负责员工职业卫生服务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与保管。
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要求员工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其次,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包括日常监测、检测和评价。日常监测需明确监测人员和监测时间,并做好记录。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于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加强对尘毒危害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冶法》,制定本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十五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哪些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该制度明确了培训的对象、内容、频率和要求,确保每位员工都能了解和掌握基本的职业卫生知识。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等。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和义务,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向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工作条件。安全科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计划的下达。每年主动联系有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其结果由安全科向劳动者公布。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贯彻执行卫生部《职业卫生健康检查管理规定》和《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以及《淄博市职业病防治监督办法》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全部评论
党的二十大在京开幕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应急管理部:国家尘肺病诊疗中心获批组建
上海交通大学鲍勇:从五方面解读《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9月7日中宣部新闻发布会:职业病防控更有效有力 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维权有道,职业病网获全国职业病患者多封感谢信
前沿观察:加强职业性中暑劳动者工伤权益保障
职业健康标委会职业病诊断组审查会在北京召开
国家卫健委答复“推行尘肺病责任险立法”建议:将深入论证相关政策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