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预防顺口溜
预防职业病要有力,以下顺口溜可以帮到您:
勤洗手、戴口罩,职业病无处躲。
劳动强、休息好,身体好像猛虎跑。
黑白颠、左右看,眼睛很健康。
调节好、姿势直,腰椎才不受罚。
环境清、通风好,空气新鲜不可少。
比较安全设、防护全,工作更比较安全有保障。
快乐健、领先跑,职业病远离我。
劳动者防止职业伤害的最后一道屏障
这个问题可以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劳动者职业伤害风险管理控制的手段一般包括:1、工程措施 2、管理措施 3、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从伤害对象上看,“个人劳动防护用品(PPE)”即是减轻职业病伤害的有效手段,也是职业伤害的预防性措施,同时也是安全防护的最后一道防线。
职业病预防十六字方针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综合治理。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 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对其中某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定)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是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劳动者在预防职业病时应尽的义务有哪些
1.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对深圳机电5人患职业病你怎么看,作为工人我们该怎样预防职业病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从根源上,还是需要从企业出发,对有毒有害的一定要按照国家标准来处理,不能隐瞒欺骗,做好防护措施,而政府方面也要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有危害的企业进行整改,甚至停业整顿,不能姑息,而工人都是处于弱势群体,只能依靠政府,
感谢邀请,对于预防职业病,第一,我们首先应该了解职业病有哪些?有些同志不知道哪些是职业病,即使得了也以为是自己抵抗力差导致生病的;第二,在我们进入工作环境的时候,要亲身体验工作坏境的危害,及时发现及时出来;第三,有些是我们知道会得职业病,但是看在工资高的份上忍着,这种是最危险的,一旦得了可能得到的回报远远不够自己的医药费,还会搭上命;第四,一旦发现有职业病,要广而告之,让还身在此种环境工作的人及早醒悟;第五,政府需要加大力度检查这种高危,高污染企业的检查力度,对于特殊行业应该有健全防护工具来作业;第六,对于企业自身要有一种职业道德,要自身主动提供防护职业病发生的防护措施。
首先作为普通打工者尽量不要进化工厂,塑料,化工等等有重大危害的厂,或者进去了注意到有危害的倾向就赶紧止损,如果种种原因到这些工厂工作,自己一定要警惕,大部分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公司的防护是第一层防线,个人的是第二道防线,可以自行够买防护用具,别觉得麻烦费事费钱,这是在保护自己不是为公司省钱。但是现实是我们对工厂哪些危害并不十分清楚,最好还是不要进。
谢谢头条的邀请!我也在深圳,去过不少制造业的企业,职业病是很需要重视的,目前我们企业的发展还处于比较粗犷的阶段,企业主很不重视这个问题,原因多方面的,但是,我觉得,目前来看,只能国家重视才能够有较大的改善!当然,员工自己的重视也很重要,中低层管理可以试着自己争取一下!
这只是开始,以后职业病最大人群还是比亚迪制造的,首先比亚迪BYDe6纯电动出租车没有做任何防辐射措施(比亚迪警车有做简单的防辐射)。因此以后因比亚迪纯电动出租车而得职业病的比比皆是!至于它所生产电池过程中有没有造成污染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电池如果处理不当的话,那将是可怕的灾难!
职业病预防相关资质有哪些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
1.河北省职业病防治院(职业卫生)
(卫职技字〔2006〕第A-001号)
2.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
(卫职技字〔2006〕第A-002号)
3.哈尔滨工业大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卫生)
(卫职技字〔2006〕第A-003号)
4.中国石油集团石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中心(职业卫生)
(卫职技字〔2006〕第A-004号)
5.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放射防护)
员工离职企业应如何防止职业病纠纷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离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那么用人单位应该在这段时间内安排员工进行离职体检,离职体检报告未出具前,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常会有员工不愿意参加体检,用人单位应当规避这个风险:
1、书面通知员工参加离职体检,离职体检通知书上必须书名体检内容、体检时间等项目,并要求回执;
2、如员工不愿意参加离职体检,必须要求员工书写:本人自愿放弃离职体检,如有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及时至职业病体检中心取回体检报告,以确保30天内员工离职手续办理;
4、如出现员工离职体检不合格,则尽快安排员工复检。一旦确诊为职业病,则按照职业病待遇进行处理。
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可见,对离岗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不得规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组织离岗前健康检查,在其离职后发现职业病,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所指的职业病指的是什么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防治法》中所涉及的职业病却是法定职业病,只有与工作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直接、明确的因果关系,并且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范围内的疾病才是法定职业病。
根据我国现有经济发展水平,并参考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目前分10类共132种。在我国,只有法定职业病病人才能够享受相应的职业病待遇。职业病因为有明确的致病因素一般是可以预防的。预防职业病的关键是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发生,减少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
扩展
《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目的是: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2、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3、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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