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预评价需要取批复吗
职业卫生预评价不需要取批复。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strong]关于职业病批复[/strong],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strong]关于职业病批复[/strong],不需要再向安全监管部门提交预评价报告。
所需文件包括[strong]关于职业病批复[/strong]:两份公函[strong]关于职业病批复[/strong],两份预评价申请书,建设项目范围证明复印件,一份预评价报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以及一份包含专家评审意见和复核意见[strong]关于职业病批复[/strong]的预评价报告。若通过委托申报,还需提供委托申报证明。
此外,还需提供自治区级投资主管部门或中央驻疆单位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文件,国家级或地州市级的批复文件不予受理。报告中应有明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结论,分为一般、较重和严重三个等级。同时,申请单位还需提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电子版,确保报告内容完整准确。
若建设项目在预评价后发生重大变更,如选址、规模等,需重新进行预评价并办理相关手续。未经预评价报告备案或审核同意的项目,审批部门将不会批准。
根据现行法律与法规,职业卫生预评价机构无需强制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这表明,如果相关法规未明确规定必须通过资质认定,那么这些机构就可以免于这一要求。例如,那些仅专注于科研、医学和保健领域,或者从事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的机构,不再需要申请或持有资质认定证书。
在完成预评价报告之后,企业或机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卫生审核申请,并附上预评价报告和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其中可行性论证报告需包含职业卫生专篇。如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该项目无需进行可行性论证,那么建设方应在项目的开工前,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预评价报告。
如果项目不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那么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方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通过审核后,若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发生变化,或防护设施有所调整,需重新进行预评价与审核。预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应涵盖项目的潜在职业卫生风险,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得了职业病到哪里鉴定
1、职业性疾病鉴定须于获得由《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即可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工伤判定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2、职业病鉴定应找劳动管理部门的鉴定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法律分析:职业病鉴定依法应该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第十条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4、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鉴定。此处的“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此处的“鉴定机构”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鉴定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鉴定断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5、职业病鉴定去哪里鉴定职业病鉴定去哪里用人单位或者本人所在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鉴定。职业病的诊断机构是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诊断职业病设施和一定数量的专业诊断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的认定过程中,必须到法律规定的机构进行,未在指定机构进行的认定无效。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
1、第十五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竣工验收申请后,会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审查。若审查通过,会正式批复;若不合格,则会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详细说明理由,以便其改进并重新申请。
2、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的第三章中,主要规定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相关内容。首先,对于那些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例如中、高能加速器、进口放射治疗装置等大型辐射装置,建设单位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
3、本规定适用于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活动,包括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审核、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等。审查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包括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以及X射线影像诊断等建设项目。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根据可能产生的放射性危害程度分为危害严重和危害一般两类。
4、首先,根据规定,审查工作涵盖了关键环节。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审查主要包括两个阶段:一是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审核或备案,这是在项目初期对潜在职业病危害进行评估的过程;二是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审查,这确保了设施的设计符合相关标准,以保障员工健康。
5、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的规定,变更已备案或审核批准的建设项目时,必须提供原审批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变更后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相关资料,以确保流程的合规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进行职业卫生审查时,具有具体的实施办法,这些办法将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规定制定,以保证审查工作的有效性和一致性。
6、建设单位需根据本办法,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合并进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范围内的“三同时”监管,地方各级政府安监部门对本地区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7、卫生行政部门需在三十日内审查并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项目,将不得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预评价报告需评估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影响,确定危害类别和防护措施。职业病危害分类目录及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职业卫生预评价备案需要哪些手续
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需要提交一系列正式文件,包括申请公函,要求具备以下要素:正规文件、明确的签发人、完整的发文编号以及单位公章。公函中应当明确建设项目名称,并且与申请书及投资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保持一致。
所需文件包括:两份公函,两份预评价申请书,建设项目范围证明复印件,一份预评价报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以及一份包含专家评审意见和复核意见的预评价报告。若通过委托申报,还需提供委托申报证明。
在完成预评价报告之后,企业或机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卫生审核申请,并附上预评价报告和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其中可行性论证报告需包含职业卫生专篇。如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该项目无需进行可行性论证,那么建设方应在项目的开工前,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预评价报告。
这些材料包括:一份和两份的申请公函,一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申请书,一份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其机构资质证明的影印件,预评价报告的批复或备案通知书复印件,设计批复复印件,以及委托评价工作的委托书复印件(如委托申报,还需提供委托申报证明)。
接着,按照相关法规,建设单位需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文件和资料,如申请书、预评价报告、评审和审查意见,以及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等。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项目还需提交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核对文件完整性,并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或要求补正。
劳动法中规定什么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1、【劳动法】第57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strong]关于职业病批复[/strong],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释义】本条关于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2、法律依据[strong]关于职业病批复[/strong]:《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3、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4、我国的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中,针对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与处理有着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这项制度核心内容包括: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事故报告、统计以及调查处理。(一)关于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经过4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科学的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体系。
5、劳动保障投诉电话通常是全国统一的12333号码,也可以直接拨打当地劳动局稽查大队的电话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该条规定国家应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及处理制度。
2024职业病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职业病赔偿标准是一次性伤残按照27个月的本人工资来进行确定,二级伤残按照25个月的本人工资确定,这是针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支付,如果除此之外的话,还需要从工伤保险基金当中按照月份来支付一定的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津贴是本人工资的90%。
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工资。除此之外,还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其中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职业病赔偿标准包含哪些内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在我国,职业病赔偿标准依据伤残等级分为一到四级,分别对应二十一到二十七个月的工资赔偿。在此期间,劳动者可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基金,金额约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到百分之九十,而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作工资应正常发放。
在我国职业病的赔偿标准,分为一到四个等级,按照不同的等级劳动企业分别向劳动者赔偿二十一到二十七个月的工资,并且在此期间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基金,金额在劳动者本人工资的按百分之七十五到百分之九十左右,其中在劳动者停工留薪期十二个月内工资是正常发放的。
工伤等级赔偿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以上标准依次类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未设定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者,参照地方行政机关同类标准判断。一般停工留薪期限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至12个月。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者,可继续享有工伤医疗待遇。相关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即职工因公受伤或患职业病时,享有工伤医疗待遇。
已交离职申请中途生病,公司批复离职是否违规?
员工离职申请后因生病而反悔,公司可以批准员工离职,也可以视情找员工协商挽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员工在申请辞职之后三十天内可以离职,如果员工出现工伤事故,那么员工的辞职日期需要等到工伤伤情恢复之后,或者停工留薪期结束之后即可办理离职,单位不得以员工递交辞职单而要求员工到期离职。
如果员工提交的离职申请是合理的,并且其请病假的行为也符合规定,那么雇主不能不批准员工的病假申请。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第三条,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医疗时,医疗期的长度取决于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交了离职申请后的30天可离职,职员提交的辞职报告若是已经被批准,此时也需要办理包交接手续,此后才可以正式结束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对于那些辞职报告被批准就立即离开公司的,此时有可能会损害公司的权益,故此单位一般是不允许其立即离开的。
“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批文已经申请,不知道具体要多久才有下来...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材料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判断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若齐全,将决定受理申请;若不齐全,需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对于已受理的申请,监管部门将组织专家或指定机构审核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2、第三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材料后,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或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
申请职业病鉴定多少钱?
1、职业病鉴定费用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通常在几百元到上千元之间。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法律分析: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不同的职业病鉴定费用不一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4、不同的职业病鉴定费用有所不同,一般在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职业病构成必须具备四个条件: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5、法律主观:职业病鉴定 费用多少钱:职业病鉴定费用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不同的职业病鉴定费用不一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的有关规定,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6、听力职业病鉴定的费用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不同的职业病鉴定费用不一样。相关法律规定,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有哪些职业病鉴定诊断机构
医院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省职业病防治院、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市职业病防 治院、安医大附属巢湖医院、中铁四局集团中心医院、合肥同仁康复医院,芜湖市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
这些机构都配备了专业的医生和先进的设备,确保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其中,四川大学华西职业病医院专注于职业病研究和诊疗,拥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先进的技术手段,能够为患者提供全面的诊断服务。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则主要负责职业卫生监测、健康教育和职业病预防等工作。
四川大学华西职业病医院作为一所专门从事职业病诊断和治疗的专业机构,其诊疗水平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享有很高的声誉。医院配备了先进的诊疗设备和专业的医疗团队,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职业病诊断服务。
贵州省交通医院则是一家以交通行业职工健康服务为主的医疗机构,也提供职业病鉴定服务。该医院设有专门的职业健康科,配备了专业人员和设备,能够为交通行业职工提供专业、规范的职业病鉴定。云岩区第二人民医院同样具备职业病鉴定能力,能够为当地职工提供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
职业病鉴定诊断机构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病诊断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根据《卫生部关于对异地职业病诊断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尘肺病诊断中涉及晋级诊断的,原则是应当在原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那就让裕祥安全网 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章有关条款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厅)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病诊断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职业病鉴定机构通常由公共卫生部门或医疗机构承担,它们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为职业病患者提供全面的诊断和鉴定服务。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机构,均具备这一专业背景,能够为劳动者提供专业的职业病鉴定服务。
职业病死亡是不是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1、职业病死亡不完全是安全生产死亡事故。职业病死亡的原因有许多因素,职业病的诊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有一定专门条件的单位进行。最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死亡。
2、职工的死亡跟工伤有直接关系的话不管多长时间内死亡的都算死亡事故,《工伤保险条例》当中规定的是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48小时以后死亡的,就不算工伤事故了,但之前就已经确认了是工伤事故的,在救治过程中去世的,都能享受到因公去世的待遇。
3、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不善、操作失误、设备缺陷等因素引发的意外事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这些事件不仅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还可能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事故的分类 工伤事故: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员工伤亡或职业病。
4、建筑安全事故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透水、爆炸、中毒、窒息、其他伤害。职业有害因素所致的各种职业性损害。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1)施工环境的影响,建筑施工场所一般多发生于露天环境,环境复杂、高空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等高危险因素多。
5、工伤在一定情形下算安全事故。例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工作而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既是工伤,也是安全事故;但职工在单位患职业病的,或者在上班途中受到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算工伤,但不算安全事故。工伤不一定算安全事故,并非任何工伤事故均属生产安全事故,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构的上。
劳动者在哪些地方能进行职业病诊断?
1、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地点主要为三个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这些地点的合法医疗机构均具备职业病诊断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可在上述任意一处进行职业病诊断。
2、法律分析: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3、法律主观:劳动者可以在下列地方进行职业病诊断:用人单位所在地中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本人户籍所在地中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本人经常居住地中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4、劳动者可以在下列地方进行职业病诊断:用人单位所在地中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本人户籍所在地中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本人经常居住地中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5、在申请职业病的诊断时,首先应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在上述地点的合法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的权利。
6、总之,劳动者可以在医院、职业病防治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企业职业卫生机构等地方进行职业病诊断。劳动者应该及时进行职业病诊断,以便及时发现和治疗职业病,保护自己的健康。医院: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医院进行职业病诊断。
7、职业性疾病鉴定须于获得由《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即可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工伤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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