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可以申请再次诊断吗?
1、法律主观: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职业病鉴定是指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时,可依法向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再次确认的过程,遵循一次诊断、两级鉴定的原则。具体说明如下:初次鉴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结论有异议,可以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初次鉴定。
3、在接到职业病鉴定结论后,如果对其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通过再一次鉴定后,仍有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也不用担心,还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但此时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4、原则上,二次即可,第一次就诊后,即可明确或鉴定为是否构成职业病;如果影响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的,申请评定工伤伤残等级时,应当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第二次)。
5、法律分析: 如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该诊断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 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首次鉴定职业病诊断争议。
6、六级。如果您的职业病初次签定为六级,再次签定时大概率也是六级。申请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详细的病史、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相关材料,并接受医学专家的综合评估和检查。根据评估结果,专家会给出相应的伤残等级和认定意见,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所以想要等级大概率不会变化,也是六级。
7、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职业病检查时应有5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为什么是错的
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是错的是因为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strong]多次诊断职业病[/strong],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第十三条: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职业病诊断专家组需要五名以上专家,而且总人数不能是偶数。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
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strong]多次诊断职业病[/strong]; 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价资料; 诊断机构可能要求的其他必要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根据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地提供必要的资料。如果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健康检查未发现异常,诊断机构可以不受理诊断申请。
职业病诊断应由两名以上取得,其中至少有一名为职业病医生。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诊断应由两名以上取得,其中至少有一名为职业病医生,另一名可以是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主治医生或其他医师。
广东省卫健委发布的《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对职业病诊断医师的资格和诊断范围进行了明确。 根据该办法,职业病诊断应由三名以上单数的职业病诊断医师集体作出。 该办法已于2019年8月29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为5年。
...复查四次结果都是一样.请问怎样申请职业病诊断.
1、当事人向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strong]多次诊断职业病[/strong],提交职业病诊断申请书和有关资料。提供的资料包括:(一)职业史、既往史;(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审查。
2、申请职业病诊断,应该到有资格进行职业病诊断的机构进行,[strong]多次诊断职业病[/strong]你可以咨询一下诊断出疑似苯中毒的体检机构,工作人员应该为你作出指引,一般地区或含区的市级职业病防治院应该有诊断资格,职业病诊断可以在工作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诊断机构都可以,也可以上网查询一下。
3、申请职业病诊断的步骤如下:首先,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表》,并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接下来,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支持诊断申请。 若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诊断机构将受理案件并发出《职业病诊断受理通知书》。
4、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代码等)。
5、首先,职工应当前往所在工作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职业病鉴定申请。 该中心将进行职业病诊断,并出具诊断报告。 如对诊断报告结果满意,则无需进一步申请鉴定。 若对诊断报告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所在设区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局,提出职业病鉴定的申请。
职业病的诊断原则应包括
1、职业病的诊断原则应包括内容如下:与职业暴露相关性:首要考虑的是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是否存在对健康有害的暴露,以及暴露与患病之间的关联程度。职业病应与特定职业、工作场所或特定工作过程相关。
2、职业病诊断的依据包括:病人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临床诊断以及辅助检查结果。职业病判断的依据是所接触的有害因素的剂量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足以导致疾病的发生、该疾病应与工作场所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密切有关、必须区别职业性与非职业性疾病所起的作用,前者的可能性必须大于后者。
3、解析:职业中毒的诊断即职业病的诊断原则包括:职业史,职业史是职业病诊断的重要前提(D对)。
4、职业病的诊断原则:详细询问职业史深入调查了解劳动卫生条件症状与体征实验室检查(接触性指标、效应性指标)。
5、《职业病防治法》第42条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一是病人的职业史,即从事职业的种类以及从事每种职业的时间。二是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接触毒物的种类、浓度以及接触毒物时间。
6、一般被认定是职业病的,应具备下列三个条件:①该疾病应与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密切有关;②所接触的危害因素量(浓度或强度)无论过去或现在,已足可导致疾病的发生;③必须区别职业性与非职业性病因所起的作用,而前者的可能性必须大于后者。
员工离职多年后查出职业病可否享受工伤待遇
1、如需进一步检查,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3患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由两个单位协商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移交新单位。
2、职业病可以认定为工伤,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职业病的工伤认定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如果职工在工作中不幸患上职业病,其有权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3、离职后发现有职业病,厂里应该负责任,当事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一经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4、被确诊有 职业病 的应办理 工伤认定 、 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保险 待遇核定手续,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和地方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被诊断为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在医学观察期间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其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的,可以办理工伤认定,享受除一次性外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5、员工离职后仍然可以请求工伤赔偿,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6、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福建同一职业病经多次诊断、鉴定的,其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起算点_百度...
根据查询《工伤保险条例》得知,同一职业病经多次诊断、鉴定的,仍应以职业病人员被首次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作为起算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时点,所以福建同一职业病经多次诊断、鉴定的,其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起算点是事故伤害实际发生之日。
劳动者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一规定赋予了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同时也促使用人单位积极履行申请工伤职责。规定申请期限自事故发生起算,有利于劳动者及时主张权利,便于劳动行政部门调查事故情况。
同一名员工如果一年内多次发生工伤的,可以多次申请工伤认定和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第一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 工伤 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职业病诊断要几年连续工龄
不是。根据查询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原则和处理原则得知[strong]多次诊断职业病[/strong],连续噪声作业工龄在3年以上,纯音测听为感应神经聋才能诊断为职业性噪声聋,2年工龄和工作时间12小时不符合诊断原则。职业性噪声聋是指人们在工作过程中长期接触生产性噪声,而发生的进行性、感应性神经聋。
年龄要求 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工伤等级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申请工伤退休。
连续工龄满十年是指工人、职员在两个工作单位以上,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连续工龄10年就是指连续工作,按各种规定计入的时间达到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法律主观[strong]多次诊断职业病[/strong]:算 工龄 ,但是工龄长度根据工作年限和在岗年限有不同的算法,工作人员因病经组织批准离职疗养,其疗养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工龄;超过6个月的病休期间,不能计算工龄。
什么是职业病鉴定
1、职业病鉴定是指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时,可依法向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再次确认的过程,遵循一次诊断、两级鉴定的原则。具体说明如下:初次鉴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结论有异议,可以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初次鉴定。
2、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3、职业病是指长期从事某种职业活动所致的一类疾病。鉴定职业病是为了确认人们是否患有与其工作岗位相关的健康问题。个人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鉴定自己是否患有职业病。认识自身的工作环境:了解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所存在的潜在危险因素。这可能包括接触化学品、重复性的动作、长时间处于不良的工作条件等。
4、职业病鉴定是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鉴定(最终鉴定):(1)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5、职业病与工伤鉴定标准区别是职业病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特定病情,而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受的伤。
6、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确认职业病有三个条件
确认职业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工作接触史:首要条件是患者有明确的工作接触史,即其患病与特定的职业或工作环境有直接的关联。这种接触通常为长期且频繁,且与患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职业病列表:其次,所诊断的疾病必须存在于卫生和劳动部门制定的职业病列表中。
确认职业病有三个条件如下: 工作接触史:确定职业病的首要条件是患者有明确的与特定职业或工作环境相关的工作接触史。这意味着个体在工作中暴露于特定的有害物质或特定的工作环境,而这种暴露与其患病有直接的关联。这种接触通常是长期的,且频繁接触特定有害物质或环境。
鉴定职业病需符合三项要求:- 对象须为企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职工。- 暴露于职业病危害环境:在职业过程中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经历。- 诊断结果:须由依法获批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诊断报告。然而,各类职业病的判定标准或许会因病而异。
确认职业病确实需要满足三个条件。首先,疾病必须是在职业活动中产生的,这意味着它与工作环境或工作任务有直接关系。例如,如果某人因为长期在嘈杂的环境中工作而导致了听力损失,那么这种听力损失就可能被视为职业病。其次,所患疾病必须被列入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围。
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对职业病进行认定时,应注意职业病认定的三个条件:①该疾病应与工作场所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密切相关;②所接触的有害因素的剂量(强度或浓度)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足以导致疾病的发生;③必须区别职业性疾病与非职业性疾病所起的作用,前者的可能性必须大于后者。
一般被认定是职业病的,应具备下列三个条件:该疾病应与工作场所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密切有关;所接触的有害因素量(浓度或强度)无论过去或现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已足可导致疾病的发生;必须区别职业性与非职业性病因所起的作用,而前者的可能性必须大于后者。
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应该怎么办
1、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应该怎么办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及时救治受伤职丁,是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首先应当采取的措施;(2)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在法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是用人单位的一项义务;(3)支付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相关费用。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3、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5、明确答案:职工被确定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详细解释: 职业病诊断的重要性:当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时,意味着其身体健康和工作能力可能受到了长期工作环境的影响。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全部评论
党的二十大在京开幕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应急管理部:国家尘肺病诊疗中心获批组建
上海交通大学鲍勇:从五方面解读《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9月7日中宣部新闻发布会:职业病防控更有效有力 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维权有道,职业病网获全国职业病患者多封感谢信
前沿观察:加强职业性中暑劳动者工伤权益保障
职业健康标委会职业病诊断组审查会在北京召开
国家卫健委答复“推行尘肺病责任险立法”建议:将深入论证相关政策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