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淄博加大企业职业病防治检查力度 首批9家企业受处罚)
大众网淄博3月28日讯(记者 丁稳)今日,记者从淄博市安监局全员执法通报会上获悉,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近期,淄博市安监局对部分企业的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其中9家企业因未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或未将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劳动者被处罚。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淄博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本次执法检查中,共9家企业受处罚,其中7家企业因未给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家企业因未将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劳动者。
据了解,下一步,淄博市安监局将依法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执法,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并强化惩戒措施,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强化职业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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