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病目录公布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了
1、根据卫生部、劳动保障部《职业病目录》的规定,我国的职业病目录如下:(一)尘肺。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2、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病有13种: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其中矽肺和煤工尘肺是我国目前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
3、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病有13种: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等。上述行业均是尘肺病的高发领域。
4、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病有13种: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矽肺和煤工尘肺是我国目前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
5、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病有( B )种。A、10 B、13 C、15 D、18 4 我国以往的职业病专项调查数据和十几年来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报告数据都表明,( A )一直是我国最主要的尘肺病,两者占报告尘肺病例总数的90%左右。
6、第一大类是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包括了各种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第二类是职业性皮肤病,涉及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等。第三类是眼病,如化学性眼部灼伤和电光性眼炎。
7、尘肺病是在职业活动中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放射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包括哪些?
1、选检项目;耳鼻喉科,视野( 核电厂放射工作人员),心理测试(核电厂操纵员和高级操纵员), 甲状腺功能,肺功能(放射性矿山工作人员,接受内照射需要穿戴呼吸防护装置的人员)。
2、除了常规的体检项目之外,建议增加脑电图和血象全系检查,特别是白细胞的全面检查。正常的白细胞数量范围在4000到10000之间。如果你从事放射性工作,当白细胞数量低于4500时,建议暂时离岗进行疗养,身体恢复后再返回工作岗位。如果白细胞总数进一步下降到低于4000,则需要立即停止工作,调离至其他岗位。
3、血清睾丸酮检测,这项检查主要用于评估男性激素水平,对于男性健康状况的全面了解至关重要。痰细胞学检查,这项检查特别适用于放射性矿山工作人员,能够帮助发现早期的肺部病变。肺功能检查,这项检查对于接受内照射或需要穿戴呼吸防护装置的人员尤为重要,可以帮助评估肺部功能是否受到影响。
4、根据临床请检进行常规和特殊透照,配合诊断人员进行特殊造影检查,确保造影摄片质量,配合诊断人员共同完成应急抢救工作。负有对机器运转所需的检修及定期和经常性保养的责任,负有对专机操作人员的辅导和监督责任。放射诊断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特殊摄影和造影检查。
5、体检对象:包括从事核电站工作的各类人员,如核电站职工、核电站承包商及其从业人员、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等。 体检内容: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的特点和影响,核电体检主要包括生物学检查、化学检查、放射学检查等方面。 体检周期:核电站工作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核电体检。
6、选择相应的检查项目。一般来说,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应该包括放射性核素体内积累测定、血液学检查、肝功能检查、肾功能检查、甲状腺功能检查、胃肠道和泌尿生殖系统检查等项目。同时,还应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以及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控制,减少职业病的风险。
7、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健康监测:放射工作人员需进行定期的健康监测,包括身体检查、放射性核素内体测定、射线剂量监测等。
什么是职业病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发病模式是:职业性有害因素本身的性质、作用条件和接触个体特征三个因素联系在一起,才能导致人体发生职业性损害。
法律主观:职业病,指的是单位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劳动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为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定义,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时,接触工作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或从事特定工种、岗位而导致的疾病。这些有害物质可以是化学物质、生物因素、物理因素或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的发生与工作环境、劳动条件以及劳动者自身的身体状态有关。
什么是内照射放射职业病
其次[strong]放射职业病甲状腺[/strong],职业性放射病是指在从事放射性工作时,因接触或吸收过量辐射而引发的疾病。主要分为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以及内照射放射病等。职业中毒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导致中毒症状。例如,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职业性放射病定义[strong]放射职业病甲状腺[/strong]: 在职业活动中,由高辐射(外照射或内照射)所致的全身性疾病。单纯的局限性放射损伤所致的疾病,例如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皮肤病等不伴有可诊断为放射病的全身改变者,不称为放射病。
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以下是职业病的主要种类: 尘肺:如硅肺、煤工尘肺等。 职业性放射病:包括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职业中毒:例如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职业性放射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和内照射放射病,因接触放射性物质引发。 职业中毒:如铅中毒、汞中毒等,因接触有毒物质导致。 物理因素职业病:如中暑、减压病等,因高温、压力等物理因素影响健康。
职业病具体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职业病(中暑、减压病等)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职业性化学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职业性传染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职业性皮肤病。
法定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特定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符合一定诊断标准的疾病。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分为10类115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疾病: 尘肺:如硅肺、煤工尘肺、炭黑尘肺、滑石尘肺、电焊工尘肺等13种。 职业性放射疾病:包括外照射急性放射疾病、内照射放射疾病等11种。
职业病危害分类
1、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strong]放射职业病甲状腺[/strong];可能产生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中危害程度为“高度和极度危害”的化学物质的[strong]放射职业病甲状腺[/strong];可能产生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粉尘的;可能产生石棉纤维的;卫生部规定的其[strong]放射职业病甲状腺[/strong]他应列入严重职业危害范围的。
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分为六类[strong]放射职业病甲状腺[/strong],具体包括: 粉尘:涵盖矽尘、煤尘(煤矽尘)、石墨尘、电焊烟尘以及其他粉尘等。 化学因素:包含铅、汞、锰、镉、磷、砷及其化合物等;以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气、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等。
3、按工种分类:将建设项目中的工种分为高、中、低三类,按照每类工种与职业病危害的联系程度和危害因素的不同,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按建筑物用途分类:按建筑物的用途,将建筑工程分为住宅、办公、工业、文教、医院等不同类别,按照不同的职业病危害类型,进行防护。
4、建设项目中的职业病危害还包括生物性因素,如某些微生物、寄生虫等。此外,还应考虑工作环境的不良条件,如高温、高湿等环境因素,长时间在这种环境下工作可能会导致劳动者的身体不适和职业性疾病的发生。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可能面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和评估。
5、职业病危害分类详述如下:粉尘类包括:硅尘、煤尘、石墨尘、炭黑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和其他粉尘。
6、根据职业病危害的不同特点,可以将其风险分为以下几类: 物理因素:包括噪声、震动、高温、低温、辐射等因素对人体的危害。 化学因素:包括有毒气体、有害物质、有害化学物质等对人体的危害。 生物因素:包括病原体、寄生虫、微生物等对人体的危害。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检查
诊断外照射慢性放射病的过程较为复杂,因为目前没有特异性指标。诊断依据主要包括患者的照射历史、个人剂量记录、累积剂量当量、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以及个人的健康档案。以下是诊断标准的两个等级,I度和II度。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主要影响那些健康状况较差、修复能力较弱,并且可能忽视防护规定的放射工作人员,例如医疗人员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使用X射线或放射性核素,以及工业探伤、核反应堆或加速器领域的工作人员。慢性照射与急性照射的生物效应有所不同。
慢性外照射放射病的临床表现多样,患者常表现为乏力、头昏、头痛、睡眠障碍和记忆力减退,伴有心悸等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的症状。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患者会出现牙龈出血、鼻出血、皮下瘀点和瘀斑等出血倾向,男性患者可能出现性欲减退和阳痿,女性患者则可能经历月经失调、痛经甚至闭经等问题。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1]2疾病概述易感人群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可发生在健康状况较差,修复能力较弱,不遵守防护和操作规程的各类放射工作人员,如应用 X射线或放射性核素进行诊断和治疗的医务人员,X射线或γ射线工业探伤、中子测井、核反应堆或加速器等的工作人员。性状区别慢性照射的生物效应与急性照射不同。
职业性放射病的诊断标准:病因 接触X射线、γ射线或中子源过程中,由于长期受到超剂量当量限值的照射,累积剂量达到一定程度后可引起慢性外照射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主要特点是发病缓慢,病程较长,患者常感到无力、头晕、疲倦、失眠或嗜睡,记忆力减退,食欲不振等症状。这些症状多属于神经衰弱类型,同时患者可能还会出现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现象,如血压可能处于正常低值,束臂试验可能呈阳性。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无特异性诊断指标,所以诊断比较困难。
新标准施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
标准范围涵盖了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职业健康监护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旨在保证放射工作人员在各种情况下都能胜任其工作。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GB/T 16148等标准,涉及放射性核素摄入量、外照射事故处理、职业性放射性白内障诊断等多个方面。术语定义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适任性评价等概念。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
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率和微核率在正常参考值范围内。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健康监测:放射工作人员需进行定期的健康监测,包括身体检查、放射性核素内体测定、射线剂量监测等。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包括: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定期接受健康检查。放射工作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放射线可能对人体产生负面影响。为了确保放射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健康要求:身体健康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以确保他们能够承受放射线的影响。
第七条 就业前、后人员的体检由放射工作单位组织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指定的医疗、卫生防护单位进行。第三章 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第八条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在正常、异常和紧急情况下能正确、安全地履行其职责的健康条件。
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放射防护、安全与放射诊疗质量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什么是职业病?
1、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2、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发病模式是:职业性有害因素本身的性质、作用条件和接触个体特征三个因素联系在一起,才能导致人体发生职业性损害。
3、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为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
4、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这些疾病与工作环境中的特定因素密切相关,如矿山中的尘肺病,化工厂中的中毒等。职业病具有明确的病因,通过控制接触源可以有效控制或消除发病。
5、职业病乃由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所接触的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它有毒有害因素引发之疾病。须知,此类病患自始至终需在职业生活环境中发生,并拥有法理性,即务必在我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有明确界定。
哪些是常见的职业病?
1、办公人员常见的职业病主要有以下几种:颈椎病:原因:长期坐姿不正确,导致颈椎超负荷承重,肌肉、软组织产生疲劳,长期的劳损可能导致颈椎疼痛、骨质增生、韧带肥厚等问题,甚至可能出现椎间盘突出,刺激神经,导致手、肩部等的麻木。
2、职业性肿瘤:由石棉、联苯胺、苯、氯甲醚、砷、氯乙烯等化学物质引起。不同行业常见的职业病包括: 鞋厂:正己烷和苯中毒,这些化学物质多存在于用作粘合剂的胶水中。 玩具厂:苯、铅中毒,这些化学物质存在于玩具厂使用的油漆中。
3、常见的职业病包括尘肺,森林脑炎,接触性皮炎,职业性哮喘,职业性肿瘤和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眼病等。在被鉴定成职业病的情况下,员工是可以享受到工伤待遇的,但是不是职业病,需要由职工所在地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鉴定。 劳动关系中常见的职业病都有哪些?尘肺。
4、常见职业病包括: 尘肺病:这是一种因长期吸入粉尘或灰尘而引发的肺部疾病,影响群体包括矿工、石匠、纺织工人等。尘肺病的典型症状包括咳嗽、呼吸困难和胸痛。 职业性皮肤病:这类疾病是由接触化学、物理或生物因素引起的皮肤损伤。
5、不同的职业特点可能会对健康产生不同方面的影响,因此不同职业会有不同的职业病发作情况。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职业与职业病: 久坐办公室人员:久坐可能导致颈椎和腰椎的劳损和疼痛,近视、眼疲劳,肥胖和糖尿病等。 矿工:由于长时间在恶劣的环境下工作可能导致哮喘、肺病、尘肺、矽肺等疾病。
6、另外,腕管综合征也是常见的一种职业病。长时间使用电脑的人,手部可能出现疼痛、麻木、肿胀、动作不灵活等症状,这就是所谓的腕管综合征。预防这种病症的有效方法是保持良好的坐姿,注意手腕和手部的姿势,尽量保持手腕伸直,避免过度弯曲或伸展。长时间面对电脑还可能导致电脑视力综合征。
7、职业病是长期从事特定职业人群面临的健康风险。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职业病及其相关行业: 铅作业类 - 行业:冶炼、蓄电池、化工、含铅油漆、船舶修造、印刷、塑料、纺织、玻璃、采矿、医药等。
职业病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在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且其他器官不能代偿的情况下,会被确定为一级工伤。这意味着患者的身体状况极为严重,几乎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二级工伤: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伴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以及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的,会被确定为二级工伤。
职业病本身不算工伤,但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达到工伤标准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障。工伤鉴定标准根据伤残程度分为一至四级。职业病与工伤的关系 职业病不算工伤:职业病是指在日常工作中,因未采取保护措施而患上的疾病,与工伤的概念不同。工伤通常指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
噪音聋职业病鉴定标准 听力的职业病鉴定等级是按照损失的听力鉴定的。
标准:存在特殊医疗依赖,但无生活自理障碍,或者仅有部分生活自理障碍但程度较轻。这类患者虽然需要特殊医疗治疗,但在日常生活中基本能够自理。小结:对于因职业病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员工,他们是有权获得一定资金的赔偿的。这些赔偿是专门赔给个人的,单位不能私自截留或挪用。
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分为十级:一级伤残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白血病职业病鉴定标准是,皮肤出现斑点,肝脾肿大、淋巴结,临床上的表现是全身酸痛乏力,显著出血等,如果因为职业的原因感染了白血病,员工需要做专门的职业病鉴定,做职业病鉴定时,需要提供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有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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