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劳动合同
1、职业危害指的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对生命健康的损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明确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职业病风险、可能引发的职业病类型及后果、以及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等信息。
2、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职业病危害告知的形式包括合同告知、公告栏告知、警示标识告知、职业卫生培训告知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采用合同告知方式时,需要在劳动合同中书写的内容如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岗位津贴、工伤保险等)。
3、法律分析:劳动合同中职业病危害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4、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书是在劳动者上岗前签订的,也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来签订。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需要明确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5、依据《 职业病 防治法》第三章第三十三条;《劳动合同书》第十二条第五款内容: 乙方所从事的以下工作有可能接触(岩尘、煤尘、噪音、锰、硫化氢)等职业危害因素,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导致煤工尘肺、噪声聋、锰中毒等职业病。
6、《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7、职业病人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能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上略有区别。《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规定,“对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即一律不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肺结核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员工在职期间患肺结核[strong]职业病赔偿合同[/strong],其权益保护在法律框架下有明确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strong]职业病赔偿合同[/strong],在医疗期内[strong]职业病赔偿合同[/strong],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被视为违法解除,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医疗期结束后,若员工仍无法正常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最后,雇主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辞退,包括书面通知、听取员工意见、支付经济补偿等。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在辞退肺结核员工的过程中,雇主应始终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这包括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
如果劳动者与公司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公司的解雇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综上所述[strong]职业病赔偿合同[/strong]:肺结核被公司辞退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般 劳动者得肺结核病,在规定的治疗期内,是不能辞退的。
员工在职期间患肺结核期间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应该人性化处理。
...我在公司做的腰不好,耳朵不好,颈椎不好,这些都是职业病,公...
在公司工作了13年后,你发现自己患上了腰椎和颈椎突出,无法继续上班。你可能会想,既然在工作中遭受了这种伤害,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答案是,通常情况下,你不能以工伤为由获得赔偿。腰椎和颈椎突出并不是工伤范畴内的疾病。
也就是说,颈椎病不属于职业病,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建议你咨询医生意见,你的病情是否严重,是否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若得到肯定答案后,你有权向用人单位申请医疗期待遇,及时养病,防止情况恶化,尽可能恢复健康。
您好!在我国,所有的类似于腰椎、颈椎或者背痛这类疾病,都是不能认定为职业病的(在其他的部分国家可以,因为他们有完善的体制)。目前我们国家不好确定,我们的身体情况是否是由于工作的原因而导致的,因为这类病情跟我们的日常生活习惯的关系也非常大。
公司员工患腰椎间盘突出症不是工伤,按因病待遇办理。
你好,颈椎、腰椎患病最为明显,另外长期面对电脑辐射,内分泌系统受一定影响,皮肤老化速度加快,除了患病风险还更易衰老。所以,能少用电脑就少用,节能环保的同时更保护自身健康。谢谢。
离职后不在缴纳社保但鉴定患有职业病,我能获得原单位的补偿吗
如果经过认定工伤,即使没有签劳动合同,单位也要负责。没有劳动合同,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否则单位属于违法。而如果没有为当事人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经过鉴定当事人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虽然无法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但职工仍然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寻求赔偿。例如,如果工伤事故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民事赔偿要求。此外,如果职工参加了其他商业保险(如意外伤害保险),也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赔偿。
离职后发现有职业病,厂里应该负责任,当事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一经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只要认定了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赔偿金额是法定的。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社保),那相关赔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确定你是经工伤认定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十级伤残鉴定,认定书上的用人单位就是承担上述五项赔偿的主体。
工伤赔偿主要来自工伤保险基金,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未缴纳的属于用人单位的过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张东北说,社会工伤保险目前还只能为企业转移部分职业病风险。企业通过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可以将职业病的很大一部分责任,转移到工伤保险上,以降低经营风险。但即使有了工伤保险,也不是企业的所有责任都能转移。
要看你所在省份了。一般来说企业只承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赔偿,而且这个赔偿的钱需要在你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才会得到。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都是不一样的,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
职业病在保险的范围内吗?
1、职业病并不属于意外伤害的范畴,因此,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时,保险公司通常不会对职业病进行赔付。意外险主要针对的是突发的、非预期的伤害事故,比如交通事故、跌落伤害等。而职业病则是由于长期从事某种特定工作或接触某些有害因素,逐渐导致的身体健康损害。
2、总之,职业病在保险的范围内,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得到覆盖。购买保险的方式有多种,可以通过保险代理人、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或手机应用程序进行购买。购买保险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保险申请表和相关的医疗证明。保险的购买可以为患有职业病的人提供经济赔偿。
3、综上所述,职工患上的职业病如果是在官方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内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基本工伤保险待遇的。
4、只有当劳动者所患疾病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覆盖的范围,并且在相应用人单位任职,才能被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劳动者所在单位不在《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内,即使被诊断为职业病,也不能享受相关保险待遇,具体处理办法由相关政府部门规定。
5、职业病属于工伤的范围。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没签劳动合同得了职业病要怎么办
向人社局申请仲裁 确认劳动关系 ,申请 职业病鉴定 ,构成 职业病 的,就是 工伤 ,造成残疾的,申请 伤残鉴定 ,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享受 工伤待遇 ,单位没有缴纳工伤费的,单位承担支付责任。没签 劳动合同 的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因遭遇工伤产生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替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因工致残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不得立即解除劳动合同[strong]职业病赔偿合同[/strong]: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应首先确保不立即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处理办法[strong]职业病赔偿合同[/strong]:1)与单位协商补偿金额,达成一致后解除劳动关系[strong]职业病赔偿合同[/strong];2)如与单位协商不成,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是提起劳动仲裁。
交工伤保险后有职业病且不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公司要对员工进行赔...
1、在工厂上班有职业病[strong]职业病赔偿合同[/strong]了不做了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根据伤残等级进行赔偿。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strong]职业病赔偿合同[/strong];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strong]职业病赔偿合同[/strong],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strong]职业病赔偿合同[/strong],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2、员工以前出现过工伤事故,如果没有伤残等级,并不影响之后解除劳动关系。而员工存在慢性疾病,单位以此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按照员工在职年限,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计算。
3、买了工伤保险单位不一定要赔偿。对于员工有工伤的情况,如果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则公司不会需要赔偿太多的钱,但是在工伤治疗期间,公司有必要对员工支付一定的补助,同时在工伤治疗期间,公司不能够解除与劳动者的关系,如果要解除,必须支付赔偿。
4、工伤赔偿不是要离职才有的赔。根据规定公司只要给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在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进行治疗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构成伤残等级的,根据不同的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福利待遇。
5、离职(也就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要求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不离职就没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法律分析离职和工伤赔偿并不矛盾,[strong]职业病赔偿合同[/strong]你在工伤认定后必须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赔偿申请,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可以辞职。
6、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7、需要。按规定工伤保险赔偿后,作为单位要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适当补助。如果按照劳动法的话,那么企业还不能单方面辞退受伤员工。
做了几年电焊工眼睛视力模糊,解出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做了几年电焊工眼睛视力模糊,劳动者应当申请职业病鉴定,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电焊工从事的岗位属于有毒有害范畴,根据法律规定,他们在离职前必须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这类职工,职工有权索要赔偿。法律规定,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岗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主观:电焊工属于有毒有害岗位,入职前必须做检查,未给电焊工做职业健康检查职工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公司不给赔偿的,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 职业病 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其 工伤保险 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伤待遇以及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当然需要先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strong]职业病赔偿合同[/strong]的国家规定待遇如下[strong]职业病赔偿合同[/strong]:治疗康复保障[strong]职业病赔偿合同[/strong]: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岗位调整安置:对于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strong]职业病赔偿合同[/strong],用人单位需将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岗位津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可获得用人单位给予的适当岗位津贴。
职业病人确实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这些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用:一旦确诊为职业病,工人有权获得及时的治疗,医疗费用应由雇主或相关保险机构承担,确保工人不会因经济原因而延误治疗。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2)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与康复待遇:职业病病人有权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待遇,包括安排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由职业卫生机构进行确诊,确保得到专业的医疗服务。
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的是因工作原因患上职业病的劳动者。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strong]职业病赔偿合同[/strong]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如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当劳动者被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便享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保险基金已支付单位还应补偿吗
因此,在保险基金已支付的情况下,单位是否还应补偿,取决于具体的保险类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工伤保险而言,单位通常需要支付除基金支付外的其他部分赔偿。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基金已支付,单位也要支付部分赔偿。职工受工伤后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部分费用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赔完了单位还要赔。具体原因是,工伤赔偿金一般包括由公司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所以,工伤保险赔完了单位还要赔。
您好,有部分是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给您的:工伤有社保赔偿的说明老板有给缴纳工伤保险,工伤待遇大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但也有部分是由您的单位承担的,如住院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和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保险赔偿后,作为单位要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适当补助。如果按照劳动法的话,那么企业还不能单方面辞退受伤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解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投保了工伤保险,那么员工发生工伤的,主要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保险基金赔付范围以外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用人单位未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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