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了职业病患者的权益保障措施。一旦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劳动者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为职业病患者提供必要的康复和疗养条件。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职业病,劳动者有权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确保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享有监督权,并负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在制定或修改职业病防治相关规章制度时,应充分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包括: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防治职业病; 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劳动者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措施,如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防治计划,加强危害因素监测,提供个人防护用品,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等。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法律中也有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时,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诊断申请。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
1、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保护劳动者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特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涵盖职业病防治计划、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防治基金、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2、必须保证职业病患者正当医疗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对违章者费用自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职工,制度中如有与国家现行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现行法规为准,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强化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4、法律分析: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5、首先,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主要负责人需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并组织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需明确具体职责并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6、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国家20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
7、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第一章总则
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第一章总则的主要内容如下:立法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生产经营者。
用人单位需建立并完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对职业病的有效管理和预防,从而提升职业病防治的整体水平,并承担起防止职业病发生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明确指出,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宪法,特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共七章九十条。
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决定
1、将第十条改为第十一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能力。
2、法律分析:职业病防治法已历经四次修订。首次修订发生在2011年12月31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
3、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52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制定旨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相关权益,以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该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 《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
淄博市职业病防治监督办法(2004修订)
第六条 鼓励开展职业卫生科学研究,推广职业病防治先进技术,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第七条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县人民政府或者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贯彻执行卫生部《职业卫生健康检查管理规定》和《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以及《淄博市职业病防治监督办法》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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