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余行业面临职业病危害,防治还需攻破几道关?
多个行业存在职业病危害,报告职业病病例80多万例,造成经济损失数千亿元。5月13日,根据国家卫生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和国家卫生委员会副主任李斌的信息,当前职业病防治的重点是防尘、防毒、防噪音和防辐射。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总结
健康管理工作总结1 制定公共卫生管理服务方案:对辖区内所有35岁以上高血压、2型糖尿病进行筛查、评估、确诊管理工作流程,做到了慢性病个案实行一人一病一档案,、每个档案中有个人信息表、健康体检表。填表书写要规范完整,各种辅助检查单附贴体检表后,力争将慢病的健康管理率、规范管理率、控制率达到上级要求。
二)开展了健康监护监督检查:对全县部分企业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建档,对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包括作业场所安全设施落实情况、劳动者健康监护、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以及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职业病人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升职工职业危害防治意识。(一)是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力度。
对相关方提出环境、职业健康要求! 健康管理师的工作总结篇4 制定公共卫生管理服务方案: 对辖区内所有35岁以上高血压、2型糖尿病盔行筛查、评估、确诊管理工作流程,做到了慢性病个案实行一人一病一档案,、每个档案中有个人信息表、健康体检表。
健康工作总结1 加强领导,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XX年乌海项目经理部为了确保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于4月26日成立了以项目部经理龙如一为主任,施工经理徐占友和安全监督韩文博为副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9月5日又成立了“治安消防委员会”。
从事电焊作业可引起哪些职业病
1、首先,电焊时产生的强烈紫外线会损伤眼角膜和结膜,可能导致电光性眼炎,出现眼睛疼痛、流泪、畏光等症状。长期接触还可能影响视力,甚至引发内障眼疾。其次,电焊作业中的高温和紫外线也会对皮肤造成伤害。直接接触可能导致皮肤灼伤、红肿、脱皮等,长期暴露还可能增加皮肤癌的风险。
2、电焊工职业病:电焊工尘肺病;电光性皮炎。前列腺炎不属于职业病,精子少和质量差都与电焊工作没有关系;都属于疾病范畴。治疗疾病是大事,而且前列腺和精子少的疾病是比较难治的疾病,应到专门医院医治争取早日康复。
3、长期从事电焊工作确实会对身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电焊作业中,焊工可能面临多种健康风险。其中,焊工尘肺是常见的职业病之一,长期吸入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有害气体,可能导致肺部疾病。此外,电焊过程中产生的锰元素可能会导致锰中毒,损害神经系统,引起认知功能障碍。
4、电焊工的职业病有:焊工尘肺 焊工尘肺是因为长期吸入超过规定浓度的粉尘所致的疾病。某些粉尘,如氧化铁、铝等,吸入人体后可沉积于肺组织中,呈现一般的异物反应,对健康危害较大或无明显影响,脱离粉尘作业后,病变可逐渐减轻或消失。
5、焊接尘肺是焊工长期吸入高浓度焊接粉尘(焊接气溶胶)导致的职业病。过去,焊工尘肺被认为主要是由氧化铁粉尘引起的尘肺病。然而,近年来的研究表明,焊工尘肺实际上是由氧化铁与其它成分混合的粉尘导致的混合性尘肺病。
6、焊接是一项重要的工业作业,但在操作过程中,焊接工人可能会遭受一系列职业病的影响。以下列出了焊接工人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职业病及其原因: 高温: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高温可能会导致热射病或其他热相关疾病。 烟尘:焊接时产生的烟尘可能含有铁、硅等物质,长期吸入可能引发肺部疾病,如电焊尘肺。
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由什么负责监管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一条 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实施国境卫生检疫,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者激全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防治的主体涉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卫生服务相关机构。具体的责任主体。
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单位职工要求做职业病鉴定,是什么流程?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24小时内通知相关部门,并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特殊情况,可延长申请时限,并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若用人单位未按时提出申请,相关费用由其承担。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受伤或诊断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伤残鉴定申请人: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均可作为申请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的提出: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认定工伤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终结期需要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
申报材料: 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事项申请表;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等诊疗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或护照等。 职业史资料:包括工作单位的名称、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详细的工作履历。 医学诊断报告:需要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相关的医学检查报告。
审核通过后,职业病诊断机构会组织专家进行职业病鉴定。鉴定过程包括临床检查、实验室检查、现场调查等,以确定劳动者是否患有职业病。鉴定书:鉴定完成后,职业病诊断机构会根据鉴定结果出具职业病鉴定书。鉴定书应明确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结论、处理意见及建议等。
提出申请 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第十二条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预防重点应是?
1、.加强设施防护与配备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strong]重点职业病监测材料[/strong]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防护用品。2.公告与告知。
2、在职业病防治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司长郑宣波表示,它表示,加强[strong]重点职业病监测材料[/strong]了对扩大工伤保险范围的保护,预防和控制职业病,不仅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努力,同时还要注意工人的注意和自我保护,预防粉尘和尘肺,预防和控制职业中毒,预防因接触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职业病。
3、职业病防治的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这个方针强调[strong]重点职业病监测材料[/strong]了预防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性。预防为主意味着要优先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例如改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等。
4、年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将于4月25日至5月1日举行,主题为“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宣传重点:本次活动强调从源头预防职业病,通过一系列宣传标语和视频,提升公众对职业健康的认知和防范意识。宣传标语亮点:职业健康同行,你我共筑安全防线:强调职业健康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5、实施预防为主的方针时,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点包括:加强职业健康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技能;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预防为主的方针的实施:实施预防为主的方针需要政府、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努力。
6、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这一方针是根据职业病的特点提出的,因为职业病可以预防,但一旦形成,治疗难度较大。所以,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点在于预防,旨在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 这一分析结果提示我们预防职业中毒是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其中尤其要关注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的急性职业中毒以及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的慢性职业中毒。(2)从源头抓好预防职业病危害。
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
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是于2011年12月31日公布实施的。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出修改。
法律分析: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是于2011年12月31日公布实施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并于同日由第五十二号主席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用人单位为例,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效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于2018年12月29日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历程:《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法规。
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此次修订旨在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预防与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并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修订后的法律不仅凸显了国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视,也反映了社会各阶层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关注。
2021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最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 该修订版《职业病防治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沈阳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
1、沈阳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明确监管事项:监管部门需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及其维护保养检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估、职业病危害治理等进行监督。监督内容包括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作业场所有关的职业卫生资金投入等。
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2年4月27日以第47号令的形式公布的,并于201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下是关于该规定的一些关键信息:目的与意义:该规定旨在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确保劳动者在工作环境中的健康和安全。
3、第一条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4、第23号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9年6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5、建立职业病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2 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 1 法定代表人是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最高责任人,全面负责用人单位的职业 病防治工作。
6、三)指导所属企业卫生机构,全面开展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对职业病人治疗、安置、劳动能力鉴定等管理工作;(四)管理本部门各企业劳动卫生监测统计报表工作;(五)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业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任务。
7、按照行政建制设立的镇(含乡)政府所在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度。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
为了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我所对合阳县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 2011年,职业病防治所按照中心“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和省市各项业务工作计划,加强学习,科学管理,理顺职能,规范业务,努力加大监督力度,明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方向,重点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促进经济创收再上新台阶。在中心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全所同志团结一致,热情服务,克服困难,开拓进取。
卫生系统工作总结范文如下,大力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突出重大疾病防治,促进中医事业发展,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监管,不断加强卫生行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推动各项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升职工职业危害防治意识。(一)是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力度。
不断加强学校卫生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器材配备;不断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师资培训,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水平,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近年来,由于工业生产和劳动力的日益增多,职业病的发病率也随之高涨。在这样的情况下,职业卫生管理也日益显得重要。从公司角度看,它能够有助于保障职工的健康,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和职工的工作质量;从职工角度看,它能够有助于保障职工的权益,并避免因职业病的发生而造成的损失。
做好季节性多发病的预防,适当安排必要的康复疗养增强作业人员的体质,提高职业病的防治能力。
职业病评估
1、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工作场所和工作任务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和人因因素等。评估危害程度: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造成的潜在风险程度,包括危害物质的毒性、暴露水平、接触方式和频率等。
2、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根据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接触水平、接触人数等指标判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开展职业卫生管理状况分级。通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自查确定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级,分为A级、B级、C级。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
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的评估主要通过以下步骤和标准进行:明确伤害类型 职业病:指在特定工作条件下,职工因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机械性作用、物理性作用和生物性作用而患上的疾病。如矽肺、尘肺、铅中毒等。
4、在预评价阶段,需要根据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可行性研究中包含的职业卫生专篇进行评估。预评价旨在预防职业病危害,确保项目在设计阶段就充分考虑职业卫生问题。控制效果评价则更侧重于建设项目完成后的情况。根据工程概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现场监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是用人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聘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的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健康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评估的过程。以下是关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详细解 评价目的: 明确工作场所中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6、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即对用人单位职业环境中的危害物质及其接触程度、防护设备和措施,以及它们对于职工健康的实际影响展开全面评估。其主要目的在于查明工作场所中是否存在危害物质,同时明确这些物质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程度,从而为用人单位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
1、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总结:活动概况 为了强化我镇职业病防治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部门指示,我镇于6月1日至6月30日成功开展了以《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
2、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1 为了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我所对合阳县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
3、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等方面加倍努力,为广大群众的健康和宁陵县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4、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宣传周结束后,使每一个人自身都受到了教育和提高,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要,对保护劳动者健康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潜在危害。虽然本次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离劳动者所需要的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5、现将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领导重视 栏杆集镇卫生院领导高度重视,对照文件,提前谋划,抽调专人,以宣传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主线,以“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为主题,坚持正面宣传,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精心组织各项活动,开展宣传周工作。
6、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加强学习,科学管理,努力打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品牌” 为加强和提升我市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中心于2011年初成立了职业病防治所。 中心对职业病防治所业务工作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职防所成立后制定了。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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