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公布[strong]职业病工作场所申报说明[/strong]的[strong]职业病工作场所申报说明[/strong],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关于该办法[strong]职业病工作场所申报说明[/strong]的几点关键信息:审议与发布:该办法已经通过2012年3月6日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strong]职业病工作场所申报说明[/strong],并于2012年4月27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公布。
2、按照该办法,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需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进行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接触情况等。通过申报,监管部门能够全面掌握职业病危害分布情况,为职业健康监管提供依据。
3、第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采用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电子申报,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及文件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第七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4、申报内容包括具体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年限、建设目的、技术路线及主要设备等。其次,相关部门会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报信息进行审核认定。只有经过审核认定合格后,职业病危害项目才能开始建设。
5、受理申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逐级汇总上报。
职业健康管理系统职业病申报流程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流程 登录职业健康管理系统,注册并登录企业账号。 选择申报类型,准确填写企业信息、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检测情况及健康监护详情,线上申报。 完成填写后,按照要求打印申报表、盖章、上传至系统提交,等待审核。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流程: 用人单位登录申报系服务平台中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 已进行初次申报过的仍用原账户和密码登入进行变更申报, 如忘记账户密码可通过系统主页右边的“忘记账户密码” 项进行登入; 初次申报的用户在线注册后进行初次申报。
3、通常,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是进行职业卫生申报的主要平台。进入平台后,企业需要注册自己的用户名,一般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作为注册信息,并设置一个密码。完成这些步骤后,企业需要选择所在的省份、城市和县区,并填写企业名称,至此注册流程基本完成。注册完成后,使用注册的用户名进行登录。
4、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会提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对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引进项目,用人单位需在竣工验收后三十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6、职业肺病鉴定程序如下:职业病申请提交:职工可以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临床表现和就诊情况、申请诊断职业病种类。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
1、产生职业病危害[strong]职业病工作场所申报说明[/strong]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十分广泛。一些化工企业、矿山、建筑工地等场所存在重金属、有害气体、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strong]职业病工作场所申报说明[/strong],这些因素长期暴露的工人容易患上职业病。或者是一些医疗卫生、研究院所、生产车间等因工作需要接触有毒物品、放射线等物质[strong]职业病工作场所申报说明[/strong],也容易产生职业病危害。
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有工厂和生产车间、矿山和采矿场所、农业和农村工作场所、建筑工地和装修场所、医疗和护理机构、实验室和科研机构、煤矿和能源产业等。工厂和生产车间[strong]职业病工作场所申报说明[/strong]:例如,化工厂、冶金厂、制药厂等,可能存在有害化学物质、粉尘、噪声和振动等危害因素。
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确保每年至少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工作场所进行全面检测,以评估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果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按照本法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用人单位还应当建立一套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措施,并且要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等。如果没有一系列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就得不到保护。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流程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流程[strong]职业病工作场所申报说明[/strong]: 用人单位登录申报系服务平台中[strong]职业病工作场所申报说明[/strong]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 已进行初次申报过的仍用原账户和密码登入进行变更申报, 如忘记账户密码可通过系统主页右边的“忘记账户密码” 项进行登入; 初次申报的用户在线注册后进行初次申报。
2、申报的流程:企业需先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完整、准确,不得隐瞒或谎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会进行核实和审查,并对企业进行指导与监管。 重要性及法律责任: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关乎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是企业应尽的法律义务。
3、用人单位应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特殊情况下的申报: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4、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是为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制定的办法。初次申报:新建的项目(企业)进行初次申报,竣工验收30日内进行申报;企业没有申报过的,应及时进行申报。变更申报:用人单位申报单位信息涉及企业规模、经济类型、行业分类发生实质性变化;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6、职业病危害申报流程:用人单位登录申报系统注册;用人单位在线填写和提交《申报表》;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备案;用人单位打印审查备案的《申报表》并签字盖章,按规定报送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
7、《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特定行业内职业病危害项目的建设、管理等流程,同时防止职业病危害对人体造成的损害。该管理办法主要包括项目信息申报、审核认定、公示告知、验收评估四个环节。首先,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信息的申报。
职业危害申报申报内容是什么?
职业危害申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strong]职业病工作场所申报说明[/strong]: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strong]职业病工作场所申报说明[/strong]:企业名称:明确企业的法定名称。地址:企业的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的法人代表信息。经营范围:企业主要业务活动范围。成立时间:企业的成立日期。生产规模:企业的生产能力和规模。员工人数:企业当前在职员工总数。
规定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一是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是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三是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四是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strong]职业病工作场所申报说明[/strong],应急救援设置。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通过申报,政府部门可以了解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和指导,确保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申报内容的完整性对于职业病的预防至关重要。
其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这是职业危害申报的核心内容。企业需详细列出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化学物质、粉尘、噪音、辐射等,并说明这些因素的分布情况,如在哪些车间、工位存在。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这通常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信息、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引进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2019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1、凡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strong]职业病工作场所申报说明[/strong],应当及时登录新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重新注册,如实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督管理。已在原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的用人单位,仍需在新系统中重新注册,进行更新申报。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接到申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在三十日内作出裁决。
4、防治结合、治疗保障、监督管理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系,推进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该法第四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这些条文明确[strong]职业病工作场所申报说明[/strong]了国家和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5、二)石棉纤维粉尘、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粉尘;(三)放射性因素:核设施、辐照加工设备、加速器、放射治疗装置、工业探伤机、油田测井装置、甲级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和放射性物质贮存库等装置或场所;(四)卫生部规定的其[strong]职业病工作场所申报说明[/strong]他应列入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范围的。
6、根据《GBZ 1-2019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定义,职业病危害接触水平指应用标准检测方法检测得到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特定时间段内实际接触工作场所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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