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和工伤保险归哪个部门管
1、企业内部:职业健康管理[strong]职业病归不归安监部门[/strong],一般由安全或EHS部门管理[strong]职业病归不归安监部门[/strong];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工伤申报、工伤保险购买及理赔一般由人力资源部门管[strong]职业病归不归安监部门[/strong];但工伤调查、内部认定由安全部门管理。
2、劳动行政部门工伤科作为工伤处理直系部门,处理[strong]职业病归不归安监部门[/strong]的最快。工伤事故应该找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工伤科进行处理。工伤赔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或职工本人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strong]职业病归不归安监部门[/strong]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劳动局一般不管工伤赔偿,工伤赔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或职工本人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拿到鉴定结果后,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相关材料,申请工伤赔偿。
4、工伤由公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办理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认定即可。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下:工伤申请登记:(1)工伤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5、法律分析:企业职业病归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九条 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请问职业健康是归安监局管还是卫生局管?
1、如果为广义[strong]职业病归不归安监部门[/strong]的健康[strong]职业病归不归安监部门[/strong],包括作业场所危害强度、防控措施等等,则由安监部门负责。新修订[strong]职业病归不归安监部门[/strong]的职业病防治法即将施行,据说以后这部分工作全部要划归安监。不过就技术能力看,安监目前还难以接收。因为卫生在各区县都有技术机构和监督机构--疾控中心/卫监所,而安监的技术网络尚不成型。
2、以前职业卫生工作属于疾控部门管,现在归属安监监管。因为职业卫生,其实也是生产安全的一部分。不过,职业卫生侧重的是生产现场的粉尘、化学毒物、噪声、高温等是否对作业人员身体健康产生危害。
3、卫生局虽然体系成熟,但在职业健康科划入安监局后,它的重点可能有所转移。虽然卫生局依然在公共卫生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职业健康科的整合,它在职业健康方面的影响力可能会有所减弱。因此,对于那些专注于职业健康的人来说,安监局可能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 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5、卫生局在职业健康方面积累[strong]职业病归不归安监部门[/strong]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职业健康科的划入,为安监局带来了更多的专业力量,有助于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总的来说,报考安监局可能会带来更好的发展前景和更高的待遇。但具体选择还需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和职业规划。如果您有任何关于安监局的具体问题,欢迎随时向[strong]职业病归不归安监部门[/strong]我咨询。
6、环境卫生管理处一般是属于城管局管理的。环境由环保局,卫生由卫生局,职业健康由安监局、卫生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市容卫生由环卫、城管负责。 不过各地政府机构名称略有不同,还是向环保局先咨询下比较快。
职业病归哪个部门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专业管理:医疗机构对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控制等需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监管,体现法律对职业病防治的严谨性和专业管理。保障措施 权益保障:职业病的认定和处理必须遵循明确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职业病归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是劳动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关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而卫生行政部门在中国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国的公共卫生事务,包括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
职业病鉴定应找劳动管理部门的鉴定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具体而言,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各自领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其中,卫生行政部门侧重于卫生方面的管理,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侧重于劳动保护方面的管理。在地方层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者激全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若对诊断结果有异议,可向上属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局)申请职业病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诊断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职业病的监督归哪个部门
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2、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职责分工,共同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而言,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各自领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其中,卫生行政部门侧重于卫生方面的管理,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侧重于劳动保护方面的管理。
3、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4、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至关重要。卫生行政部门在这一过程中承担着多项关键职责。首先,它要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督,确保这些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5、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6、综上所述,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现在职业卫生的主管部门是哪个
1、当前,职业卫生的管理职责主要由卫生防疫站承担。卫生防疫站负责对在职员工和工作场所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保所有活动符合卫生标准,只有通过了卫生防疫站的检查,相关经营活动才能正式开展。
2、现在的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是卫生防疫站,在职的工人和制作场所所有的一切检查都是由卫生防疫站通过后才能进行经营的,所有的有关食品制作和营销的工作人员都是经过防疫站体检通过了才可以从事进行接触食品制作和销售的,所以说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是卫生防疫站。
3、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权限多数都在安监局,卫生部门有一小部分,主要是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卫生标准这一块。
4、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医师,是指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师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
5、医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医师管理工作。国务院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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