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解除劳动合同后查出尘肺怎么办
除劳动合同后查出尘肺后还是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的,根据职业病法,职业病是分岗前,岗中,和离岗的,如果从事的是有毒有害作业,在离岗是单位是有义务给做职业病检查的。对于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法律有特别的规定。
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2年,检查出得了职业病,员工无法走劳动仲裁找原公司索赔。但是员工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说明是在原单位得的职业病,然后让原公司赔偿。
如果离岗前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当时没有确定或没有查出职业病,在合理时间内发现有尘肺病了,可以找原用人单位申请职业病认定与鉴定,用人单认为你非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所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则要承担举证责任。
可以要求赔偿,因为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离职前体检的。当事人应该要求单位出面做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予理睬,可以自己去劳动局申诉和做工伤认定。如果经过认定工伤,即使没有签劳动合同,单位也要负责。没有劳动合同,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否则单位属于违法。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定医疗卫生机构经确诊为职业病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煤工尘肺病不能解除合同。如果尘肺病还在治疗期,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按双倍补偿标准进行赔偿。解除劳动合同后查出尘肺病后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的,根据职业病法,职业病是分岗前,岗中,和离岗情况,如果从事的是有毒有害作业,在岗、离岗单位是有义务给做职业病检查的。
如果是煤矿工人在煤矿上上班体检出来怀疑是职业病,但还没有确切的化验...
1、现为疑似职业病人,可要求单位及时安排在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在此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确诊为职业病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如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煤矿职业病患者一旦确诊,即有权享受相应的医疗费用补偿。这包括诊断费用、治疗费用、康复费用以及必要的药品费用等。医疗费用补偿应当确保职业病患者在接受治疗期间,不会因为经济负担而影响治疗效果。工伤津贴补偿 煤矿职业病患者因职业病导致工作能力下降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有权获得工伤津贴补偿。
3、【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问题分析: 你好!长期的井下煤矿作业,因为有煤矿粉尘,如果没有做好职业防护,是容易患矽肺职业病的,目前出现反复咳嗽是需要做身体相关检查的。 意见建议: 建议到医院或职业病防治机构,做肺部X片,或肺部CT检查,可基本明确是否患病。
5、同时对于受伤人员及工亡或者职业病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证。你不要怕,万一他们不讲理,你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告他们,把证据搜集齐全,一告一个准的。不要怕麻烦,要会维护自己的应得到的权利。把下面的条文好好琢磨一下。
6、在探讨煤矿工人在非工作时间患病,企业是否应给予赔偿的问题时,首先要明确的是,是否属于职业病。如果该疾病是由煤矿工作导致的,那么企业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的责任形式和项目可以咨询当地的人社局工伤处。反之,若疾病并非由煤矿工作引起,企业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7、这是吸肺病的初期,还构不上职业病。但不排除你可能已经构成吸肺病,体检部门为了维护企业的利益,没有如实告知的可能。你可以去省职业病院再检查一下。
煤矿职业病鉴定级别标准是怎样的?
煤矿工伤鉴定主要依据GB/T16180标准。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为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该标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的。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 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意识消失;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二级伤残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不能工作;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很大一部分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具有迟发性、隐匿性特点的,也就是过去一段时间造成的健康危害可能在日后的一段时间内陆续显现。所以职业病的鉴定标准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而且需要有一定资质的医疗支持单位的坚定,和个人的申请,才可进入鉴定程序。
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 ) 规定:应该是二级,第32)小项 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二级属于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护理依赖。
四肢大关节韧带断裂应评定为十级伤残,其它部位不够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10十级 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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