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超职业危害因素的值是否需要张贴危害因素告知卡?
是。必须张贴职业职业危害告知卡。危害因素告知卡凡已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都应该在显眼处张贴相对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以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及健康安全。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需要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第六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各类图形标识和文字应组合成《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告知卡》用于告知劳动者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 《告知卡》应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置警示标识,包括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
为了节约成本,有的用人单位不设置,有的用人单位防护设施不使用不运行,成了摆设,导致工作场所粉尘、化学毒物等危害因素超标,有的甚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本条规定对防护设施的设置及运行提出了要求。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哪些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在员工符合退休条件前五年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strong]疑似职业病告知书[/strong],除非员工有严重违纪等情形[strong]疑似职业病告知书[/strong];员工年满45岁且在单位工作满10年时[strong]疑似职业病告知书[/strong],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strong]疑似职业病告知书[/strong]的两倍。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是特殊保护对象,用人单位应给予她们特殊的关爱和保护。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应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确保女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3、以下员工不可以随意开除[strong]疑似职业病告知书[/strong]: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
4、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法律分析:超过55岁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已经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几种
若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strong]疑似职业病告知书[/strong],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strong]疑似职业病告知书[/strong],除非因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选择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strong]疑似职业病告知书[/strong]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用人单位在员工符合退休条件前五年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员工有严重违纪等情形;员工年满45岁且在单位工作满10年时,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两倍。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下,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法律分析:不得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安排我在职业病防治所体检,出现疑似职业性噪声聋,后续怎么办_百度...
一般出现职业病 在不严重[strong]疑似职业病告知书[/strong]的情况下 用人单位要对患者或疑似病人 调离原岗位(就是换个岗位作业 不在接触职业危害)不能单方面辞退...确诊后 还要承担病人以后的治疗和康复费用 医生意见是建议申请职业病诊断。
否则是无效的(即使双方都签了字)[strong]疑似职业病告知书[/strong],如果职业体检有职业病疑似或确诊,[strong]疑似职业病告知书[/strong]你可以要求公司恢复[strong]疑似职业病告知书[/strong]你的劳动用人关系,为[strong]疑似职业病告知书[/strong]你申报工伤进行治疗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过鉴定后按工伤残废等级后由社保部门和单位对你进行赔偿和补偿,这是毫无疑问的。
总之,轻度噪声聋是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和赔偿的。建议你尽快咨询专业机构,获取详细的指导和支持。
如果你的工作环境确实有比较大的噪声的话,很可能是职业性噪声聋的话,建议你尽快去有诊断资质的职业病防治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如达到标准会出《职业病诊断证明》。
辞职按以下做法,如果想要赔偿的话首先要确定自己是职业病,要有鉴定证书,确定是的话可以得到赔偿。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离职后发现有噪声聋,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具体分析如下:工伤认定的可能性:杨某在机械厂工作期间长期接触噪音,离职后被诊断为噪声聋并被确认为职业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属于工伤范畴,因此杨某有权申请工伤认定。法院的判决:杨某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8级伤残评定后,向机械厂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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