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
1、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strong]会计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strong]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strong]会计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strong],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strong]会计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strong]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疗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2、【答案】[strong]会计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strong]:D 《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依法对患职业病职工调整岗位,本人拒绝的,病情不是严重的,可以由本人提交书面拒绝申请,允许继续留在原岗位工作[strong]会计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strong];病情严重的,应当坚决调离。
4、法律主观:职业病不一定要调岗。但是如果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可以调动,调动后的劳动者也可以获得工伤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谢谢,满意请采纳。
6、D.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实行提前退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7、员工患有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如下规定: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会计有什么职业病
会计的职业病主要包括:颈椎病和眼睛疲劳 由于会计工作需要长时间坐在电脑前工作,长时间保持同一姿势处理账务数据,很容易导致颈椎疲劳损伤,出现颈椎病。同时,长时间盯着电脑屏幕也容易引起眼睛疲劳,甚至可能诱发近视等眼部问题。
综上所述,会计高危职业病主要包括鼠标手、颈椎病和肩周炎以及痔疮,这些疾病的发生与会计工作的长时间坐姿、频繁使用电脑等因素密切相关。因此,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适当活动身体,保持良好的坐姿和排便习惯,以预防这些职业病的发生。
会计做久了会有以下几种职业病:颈椎疾病 由于会计长时间低头工作,如使用电脑进行记账、核对数据等,长时间保持同一姿势,容易导致颈椎压力过大,进而引发颈椎疾病。眼睛疲劳和视力下降 会计需要长时间注视电脑屏幕,这会导致眼睛干涩、疲劳,甚至视力下降。
会计的职业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数字疲劳 会计工作中需要处理大量的数字信息,长时间进行数据的录入、核算、核对等工作,容易导致对数字的敏感度和反应能力下降,出现视觉疲劳和脑力疲劳。数字疲劳可能会导致工作效率下降,甚至出现计算错误等问题。
会计易得颈椎病、视力下降、手腕损伤和久坐造成的慢性病等职业病。详细解释如下:颈椎病 会计工作需要长时间低头记录账目、操作电脑等,长时间保持同一姿势,容易导致颈椎压力过大,进而引发颈椎病。此外,会计工作压力较大,长期处于紧张状态也容易导致肌肉僵硬,加重颈椎负担。
财务工作需要细致的工作,财务人员长时间埋头写算或在电脑前,易患颈椎病、腰椎病、痔疮,男性易患前列腺疾病。长时间面对电脑易患VDT(Visual Display Terminal电脑显示器)综合征、干眼症等。
作为一名注册会计师,我经常需要长时间面对繁琐的财务数据和报表,这给我的身体和心理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因此,我有时会在生活中出现职业病发作的情况。首先,我经常出现眼睛疲劳的问题。长时间盯着电脑屏幕和纸质文件,让我的眼睛感到非常疲劳和干涩。
职业病鉴定,调到另一个单位工作不满三年,鉴定该怎么办
1、职工病患者,工作单位的变动不影响其职业病待遇,可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职业病鉴定,并向用人单位与工伤保险管理机构申请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2、第一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报告。提供的资料有:(一)职业史、既往史;(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3、首先应当申请职业病鉴定,其次可以在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4、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6、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7、法律分析:职业病跟工作的年限没关系,要看你身体损伤的程度与所从事职业的关联性。哪怕就干了几个月也可能构成职业病。有的人干到退休,也不是职业病。你最好先去有职业健康查体资质的单位做一个检查及鉴定,如果有问题,可以要求企业做进一步的复查、诊断。
职业禁忌症调岗后待遇
但如果无适宜工作,则按月支付40%工资补助,同时需缴纳医疗保险和生活性补助。根据《劳动合同法》和《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禁忌症患者可申请调岗,以减少相关职业病危害。若公司有同等或适宜的工作岗位,该员工可被安排到这些工作岗位上,不影响其工资待遇和其他权益。
法律分析:如果得了职业禁忌症,员工可以调换岗位,但工资不能降低。如不同意调岗,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得了职业禁忌症,员工可以调换岗位,但工资不能降低。如不同意调岗,可以解除合同。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对在职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这是法定调岗,不论员工同意与否。
员工可以调换岗位,但工资不能降低。如不同意调岗,可以解除合同。职业禁忌症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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