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的十大风险
1、胃病,客人吃饭时,厨师却在忙做菜,饥一顿,饱一顿的没时间吃饭。
2、腰肌劳损,长时间站立,工作不停歇,都是职业病搞得。
3、肥胖:长期的做菜、试味道,什么都要自己尝,最容易导致的职业病。
4、工伤:厨房重地,一般都是油烟、油腻最多的地方,很容易导致滑倒、割伤、烫伤、呼吸道疾病,特别是中餐厨师,得职业病的几率很高。
5、酒精肝,脂肪肝:十个厨师,九个脂肪肝、酒精肝,都是跟职业有关的疾病。所以,厨师要控制好自己的胃口,不要什么都吃,管不住自己的嘴。
承包厨房员工工伤老板是否有责任
员工工伤应由厨房承包人和饭店老板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附:《工伤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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