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职业分类
医师执业范围:
(一)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内科专业;2、外科专业;3、妇产科专业;4、儿科专业;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6、皮肤病与性病专业;7、精神卫生专业;8、职业病专业;9、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11、全科医学专业;12、急救医学专业;13、康复医学专业;14、预防保健专业;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1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二)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口腔专业;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三)公共卫生医师执业范围:
1、公共卫生类别专业;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四)中医类别(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
1、中医专业;2、中西医结合专业;3、蒙医专业;4、藏医专业;5、维医专业;6、傣医专业;
公共卫生主要研究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流行病与传染病、公共卫生管理等方面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保健等专业。
公共卫生类主要面向基层疾病预防与控制、环境保护、食品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社区卫生服务 等机构,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与促进、学校健康保健、工矿企事业单位公共卫生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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