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配备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都有什么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给劳动者健康造成影响的一切措施。
包括用于防尘、防毒、防噪声、防振动、防暑降温、防寒、防潮、 防非电离辐射、防电离辐射、防生物危害、人体工效学等职业病防护设 施、工程技术、个体防护用品等。所谓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是 指用人单位所采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能够真正起到防治职业病的作用。
劳动者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 中使用的可以防治职业病危害,有效地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个人用品,如耳机、防尘或防毒口罩等。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 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而且 用人单位还应根据情况对劳动者进行防护用品使用方法、性能和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对存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用人单位应当做什么
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必须做到:(1)必须建立员工的职业健康个人档案,并在每年为员工进行免费的职业健康体检;
(2)为员工配置预防职业病的防护用品;
(3)在生产岗位的醒目处悬挂预防职业病的警示牌;
(4)每年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增强员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同时管理人员要加强巡查员工防护用品的佩戴是否规范等等措施来保障员工的健康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全部评论
党的二十大在京开幕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应急管理部:国家尘肺病诊疗中心获批组建
上海交通大学鲍勇:从五方面解读《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9月7日中宣部新闻发布会:职业病防控更有效有力 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维权有道,职业病网获全国职业病患者多封感谢信
前沿观察:加强职业性中暑劳动者工伤权益保障
职业健康标委会职业病诊断组审查会在北京召开
国家卫健委答复“推行尘肺病责任险立法”建议:将深入论证相关政策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