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必须由哪些人署名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签署人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第24号部长令发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须包括患者职业病接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依据的诊断标准、诊断结论等方面的内容,应由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签名后出具,经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后并加盖"专用章"方为有效。
工伤证明材料怎么写
工伤证明材料通常是指用于证明工伤事故发生的文件或资料。在中国,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一定的材料,以下是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的工伤证明材料及其写作格式:
1. 工伤认定申请表:这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基本表格,需要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的伤害程度等基本信息。申请表样式通常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供。
2.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这可以是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3.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这是指医疗机构出具的关于工伤职工伤害情况或职业病的诊断证明。如果是职业病,还需要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 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现场照片、视频、目击者证言等,这些材料有助于证明事故的发生经过和职工的伤害情况。
5.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事故调查报告、职工个人陈述等。
在撰写工伤证明材料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 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描述。
- 证明材料要真实可靠,不得有伪造、篡改等情况。
- 要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经过、职工的伤害情况以及采取的救援措施等。
工伤证明材料应由单位出具,内容包括受伤员工身份、受伤时间与地点、受伤情况、单位工伤申报情况等。证明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同时,最好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作为补充材料。
工伤证明材料一般需要包含以下内容:单位证明、身份证明、工伤事故报告、医院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
在书写时,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受伤情况等,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妥善保存,以备后续需要。
如何申请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提出诊断申请。 一、申请时,当事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职业史、既往史书面材料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作业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受理: 对当事人所提供资料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当事人予以补正。
三、调查取证: 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除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外,必要时,诊断机构要深入现场,针对诊断中的疑点进行取证。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为申请职业病诊断的劳动者提供有关资料。同时,进行临床检查和实验室 检查。
四、诊断: 参加诊断的医师应当根据临床检查结果,对照受理或现场取证的所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提出诊断意见。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要有三名或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共同诊断。 职业病诊断机构对劳动者作出职业病诊断,必须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劳动者依据其诊断证明可依法享受职业病待遇。
1 首先需要去医院或者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体检和诊断。
2 在体检和诊断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工作时间等信息。
3 如果被诊断为职业病,需要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并附上诊断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4 单位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并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职业病认定。
5 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后,如果认定为职业病,会给予相应的赔偿和治疗。
职业病鉴定找哪个部门
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当事人如果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申请鉴定需向鉴定办提供以下资料:
1、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当事人自行书写)
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当地法医部门。
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 职业病防治 工作制定职业病诊断机构设置规划,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鉴定工作由职业病鉴定委员会来进行。作为职业病的鉴定机构,职业病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申请职业病鉴定该找卫生行政部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
二、申请职业病鉴定所需材料
申请职业病鉴定所需材料如下: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职业病诊断机构即职业病鉴定委员会。劳动者申请职业病鉴定可以向当地的职业病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然后按程序进行鉴定。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诊断是用人单位不出具职业史证明和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现在国家面临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职能由卫生行政部门向安监部门的转移,不知道你是哪个省的,像这种情况可以先与企业进行商讨,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职业史证明和劳动关系证明,实在不行就去职业卫生主管部门。
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因此,贵单位的不让离职的做法是违法的。这种情况比较快捷的方式是直接到劳动监察投诉。提供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供参考: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第一款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伤残鉴定旁证证明书怎么写
工伤认定须提交资料:
1、本人自述事故经过。
2、1-2人的旁证材料,旁证材料写好后,由申报企业注明旁证人身份并加盖公章。
3、原始病历和医疗诊断证明并复印(原件核对后退回)。
4、当月考勤资料(盖章)。
5、职业病认定工伤须提供病者的职业病防治所(疾控中心)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以及人事档案。
6、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职业病鉴定需要经过哪些部门
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并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劳动行政部门据此确认工伤,并通知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发给工伤保险待遇。同时,由"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原劳动部《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劳险字〔1992〕6号)评定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并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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