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一等甲级伤残军人因公(职业病)复发病故的有什么优待?
1、对于任何级别的残疾军人因病故世的,由民政部门发给12个月故世者的抚恤金,作为丧葬补贴;如果这位战友是在家里供养的话,那么其爱人在没有固定收入的条件下,经过民政部门繁荣认定,可以享受故世者的抚恤金至终;如果被民政局认定是致残的职业病直接导致的故世的,那么就可以享受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的待遇。
2、退伍军人旧伤复发视为工伤,可以享受除一次性工伤保险补助金之外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退伍军人转业后旧伤复发,经过工伤保险认定与原工作性质相关,依法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不得再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我们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可以享受同单位工伤人员的福利待遇(不予扣除工资、奖金、福利等),没有工伤人员的补贴和赔偿等待遇的。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的赔偿项目(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4、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5、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残废军人因职业病病故,对遗属怎么处理?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strong]军人职业病管理[/strong],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strong]军人职业病管理[/strong],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第十三条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国家对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有明确的政策规定。这些残疾军人在因病去世后,其遗属将获得一定的补偿和抚恤。具体而言,对于残疾军人因病去世的情况,其遗属可以获得相当于12个月残疾抚恤金的丧葬补助费。
伤残军人死亡之后,其家属可以获得一次性12个月的抚恤金,以及一笔丧葬补助费用,并且可以享受病故军人遗属待遇。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残疾军人死亡后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strong]军人职业病管理[/strong];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革命伤残军人在死亡之后就会停发伤残抚恤金或者伤残保健金和护理费,同时呢,也会注销[strong]军人职业病管理[/strong]他的证件,那么原本领取伤残抚恤金的民政部门会按照当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丧葬补助标准给他的亲属发放丧葬补助费,那么原本领取伤残保健金的会有其所在的单位按规定发给他的亲属伤残补助费。
部队评残标准2021
残疾等级标准: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二条[strong]军人职业病管理[/strong],残疾的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由重到轻分为一级至十级。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含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标准分为1至10级,具体取决于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心理障碍以及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此外,1至6级的评定标准同样适用于因病致残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l.l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strong]军人职业病管理[/strong];a.植物状态;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小便失禁。2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球缺失;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1双侧上、下颌骨完全缺损;1呼吸困难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1大部分小肠切除,残余小肠不足50cm;1小肠移植术后移植肠功能不全,不能耐受肠内营养或普通饮食;1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6个月以上需终生血液透析维持治疗(无法行肾移植手术)。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军人评残标准和普通人是一样的,只不过军人是军级机构来评定。
属于新办评定残疾等级的,申请人应当在因战因公负伤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3 年内提出申请;属于调整残疾等级的,应当在上一次评定残疾等级 1 年后提出申请。《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二条 残疾的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由重到轻分为一级至十级。
...军人应当年打坑道隧洞施工吸入大量灰尘得矽肺,现在想办职业病...
对于“当年在部队时因打坑道留下矽肺病评残”的退役军人,可以依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网页链接(民政部令 第50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乡镇的民政部门申请评定“因公残疾军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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