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职业病种类有多少类多少种
1、职业病总计分为132种,涵盖十大类别。这些类别包括:-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法律依据为《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2、我国目前法定职业病分为十大类,共计132种。第一类是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石绵肺等19种疾病。第二类是职业性皮肤病,包括9种疾病。第三类是职业性眼病,包含3种疾病。第四类是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例如噪声聋、爆震和早聋等4种疾病。
3、法律主观:职业病的分类 现有法定的职业病分10大类115种。 粉尘类:矽尘、煤尘、石黑尘、炭墨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等各种粉尘。
4、职业病的种类: 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5、我国法定职业病有10大类共132种。这些职业病具体分类如下: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是最常见的职业病,主要由长期在粉尘环境下工作引起,如矿工、建筑工人等,会对肺功能造成永久性损害。
6、法律分析:法定职业病种类有十类132种。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7、职业病在我国被划分为十大类,具体包括132种不同的疾病。法定的职业病种类繁多,涵盖了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以及其他职业病。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人分类
1、职业病的范围广泛,主要包括因工作环境导致的各类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职业病、传染病、皮肤病、眼病、耳鼻喉疾病和肿瘤等。
2、职业性皮肤病:包括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职业性眼病:如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 职业性耳鼻喉疾病:如噪声聋、铬鼻病。 职业性肿瘤:涉及石棉、联苯胺、氯甲醚等引发的特定癌症。 其他职业病:如化学灼伤、金属烟热等。
3、职业病范围主要包括由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发的疾病,且这些疾病必须属于国家公布的法定职业病范畴。对于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条款的规定。以下是具体说明:职业病范围 患病主体: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4、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 诊断与报告 对于疑似职业病患者,应及时进行诊断,确诊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档案,记录患者的个人信息、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信息,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5、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6、财政部、全国总工会颁布实施《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名单将职业病分为: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化学性皮肤灼伤。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7、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职业病范围:根据2002年4月18日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职业病范围已得到更新和明确。新的《职业病目录》详细列出了各类职业病,如尘肺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等。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10大类132种)
这一新目录取代了2002年的旧版《职业病目录》,明确了10大类132种职业病。这些类别包括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眼病、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放射性疾病、传染病、肿瘤以及其他特定病症。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是第一大类,涵盖了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
法律分析: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年12月23日,这四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十类共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十类,共计132种。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职业病共包括10类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职业病分类为几种?
其他职业病:3种。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外照射慢性射线病、减压病、炭疽、接触性皮炎、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石棉所致肺癌、职业性哮喘等。
这一新目录取代[strong]职业病防分类[/strong]了2002年的旧版《职业病目录》,明确[strong]职业病防分类[/strong]了10大类132种职业病。这些类别包括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眼病、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放射性疾病、传染病、肿瘤以及其他特定病症。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是第一大类,涵盖了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
[strong]职业病防分类[/strong]我国现有法定职业病分为10大类,共132种。具体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共19种,如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石绵肺等。职业性皮肤病:共9种。职业性眼病:共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共4种,如噪声聋、爆震聋等。职业性化学中毒:共60种。
尘肺病。这是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包括因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生物而引发的皮肤病。如化学性皮肤灼伤、电光性皮炎等。 职业性眼病。是由于工作场所中光线辐射等引起的眼部损伤,如电光性眼炎等。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法律分析:法定职业病种类有十类132种。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联合规定。
我国法定职业病分为十大类,共计132种。具体分类如下: 尘肺病类:尘肺病是由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肺部疾病,包括矽肺、石棉肺等十余种。 职业性放射病:这类疾病是由于长时间接触放射性物质而引发的,如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是哪些?
1、这一新目录取代[strong]职业病防分类[/strong]了2002年[strong]职业病防分类[/strong]的旧版《职业病目录》[strong]职业病防分类[/strong],明确了10大类132种职业病。这些类别包括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眼病、耳鼻喉口腔疾病、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放射性疾病、传染病、肿瘤以及其他特定病症。尘肺病及相关呼吸系统疾病是第一大类,涵盖了因接触粉尘引发的肺部疾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等。
2、法律分析: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3、年12月23日,这四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十类共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4、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该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5、《职业病目录》于2002年4月18日由卫生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发布,明确了10大类115种职业病。具体分类如下:- 第一类:尘肺,包括13种疾病。- 第二类: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涵盖11种疾病。- 第三类:职业中毒,涉及56种疾病。- 第四类: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包括5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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