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劳动合同是不是就能确定工伤?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有劳动合同或者可以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就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但是不能保证能够成功获得工伤认定结果。
因为工伤认定的特殊性,单位必须证明该员工受伤不属于工伤,属于举证责任倒置,所以成功率通常比较高
劳动合同在你受伤之后作为一个直接证明你是公司职工的一份证据,公司一份职工一份,但如果凭这份合同来说还不能证明工伤的直接证据,因为虽然是一回事,但细细想来,工伤应该有它自己所需要的证明,比如:
一劳动局或者保险局发给公司或者你个人的工伤鉴定决定书,
二接受工伤治疗的,主治医生开出的病情证明,
三,公司为你申请的工伤鉴定表,《签字盖章为效》
四在接受工伤鉴定期间,接受劳动局或者保险局调查时你签的一份事故报告以及证人证词,《签字按手印或者盖章为效》
五最终鉴定结果以按照国家颁布的《社会法》里的《劳动法》及《伤残鉴定与赔偿》相关规定进行你的,营养费。误工费,生活护理费,伤残等级共十个等级,一级为27个月的工资,二级为25个月的工资,三级23个月,四级为21个月,五级为18个月,六级为16个月。七级为13个月,八级为11个月,九级为9个月,十级为7个月,这是一次性补助金,
六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为%90,二级为%85,三级为%80,四级为%75,以此到十级,
当然,我说的不够清楚,你可以去网上购买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的相关资料,很全面,某宝就有,全套价格大概在五百左右,当然这只是社会法或者劳动法的一些资料

有劳动合同,并且参加过企业工伤保险,先进行工伤认定,再做伤残鉴定(分为一至十级)。赔偿费用是: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3个等级:百分之三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五十),交通费,误工费,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失业补助金。补助金=本人的伤残等级级别(?个月)X本人月工资,还有就是每个地区标准不一样。另外要特别注意工伤认定的一条是,非外力引起的工伤事故这一条,工伤鉴定特别有注释,很多人不能理解这一条。我个人的理解是,不是个人因素引起的才能够成工伤行为!一定请大家注意这一条!
回答:在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公司会依法为您办理五险一金并缴费,在您因某项工作不小心受时去劳动鉴定委员会做伤残等级,然后公司会按照《工商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所在单位,当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要注意的问题:第一,工伤发生之后当事人要到当地的人社部门认定工伤。第二:如果鉴定为工伤事故的,员工要看企业是否为他们购买了工伤保险,这涉及到谁赔付的问题。企业如果没参加工伤保险,就要依法负责医疗费用,还要负责停留薪期间的工伤恢复之后的各种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受伤职工或亲戚可以在一年内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属于有效鉴定。
有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先进行工伤认定,再做伤残鉴定(分为一至十级)。赔偿费用是: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3个等级:百分之三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五十),交通费,误工费,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失业补助金。补助金=本人的伤残等级级别(?个月)X本人月工资,还有就是每个地区标准不一样。例如:温州地区九级伤残除去医疗费用,大概赔付在十五六万左右,可以参考一下!
职业病是先申请工伤认定还是直接做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按照正常的流程,应该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再进行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因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意外事故属于工伤事故。在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过程中,鉴定部门也会要求职工出具工伤认定书。如果没有工伤认定书,可能无法进行后续的劳动能力鉴定。
具体来说,职业病工伤认定的流程包括:
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在十五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报告。
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此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如果不签字,工伤职工或亲属可以直接报送。在申报时,应提供病历等证据。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根据企业工伤报告、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有关医疗诊断结论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结论。
工伤认定的决定会以书面形式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申请人和企业。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谁公布
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2年4月18日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予以废止。
离职后发现职业病,因职业病原因不能找其他工作,这种情况能恢复劳动关系吗
谢谢邀请!你离职后发现自己得了职业病,并且影响找工作。首先你要确定自己确实得了职业病,这点很重要,一般医院确诊职业病病例是不行的,必须到有资质的专科医院鉴定,其次你在职时是不是从事过有害作业,在上岗时是不是做过岗前体检,岗中体检,在离职时是不是做过离岗体检,是否建立了个人职业病档案。如果离岗做了离岗体检没有发现职业病,现在发现了,和你原单位就没有关系了,如果离岗时单位要求你体检,你放弃了,现在责任你自己负责,起诉单位也不会得到支持。如果单位什么都没有做,你可以找原单位解决,仲裁,起诉要求赔偿。但是不能恢复劳动关系,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可以失与原单位协商,或申请仲裁解决。离职后如发现有职业病,应及时主张权利。职业病视同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三条,应享受待遇及补助,具体去当地人社问清楚。如果你和原单位协商好,也必须有个底线再签劳动合同。
有机会恢复劳动关系。
如果你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但没有进行离岗体检的,而且是在离职1年之内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为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离岗体检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应在员工离岗前30内组织离岗体检。
离岗体检不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而免除,不做离岗体检,解除劳动合同无效。当然,如果单位已经充分告知,你主动放弃的例外。
从实际情况来看,已经患职业病,显然不能胜任原岗位,属于职业禁忌了。如果恢复劳动关系,也必须调离岗位,在你已经离职的情形下,单位通常宁可选择给予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也不愿恢复劳动关系的。
这种情况,通常仲裁会支持赔钱解除劳动关系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像本案的情形,如果离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当然职业病的鉴定需要专门的机构进行,往往也并不容易,当年的开胸验肺就是典型的案例。
现在每个人都有职业病,有社保,该看病看病,不要总想着找企业怎么样,劳动者和企业都是相互的,企业负担大干不下去劳动者同样要失业,你好好干我想企业也不会不管不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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