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有什么特殊待遇
职业病有很多种,具体的职业病有不同的待遇,国家法律也相应的进行了规定。但是实际情况中可能对于职业病的待遇有所回避,执行不到位或者不执行现象常有。所以你要根据实际情况去判定。
职业病享受工伤待遇,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停工留薪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等,但是你说的特殊待遇指的是什么,这样说吧符合工伤保险的就享受,不符合就不享受。
谢谢邀请,根据国家相关机构发放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凡是被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应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职业病待遇:
1.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所在单位和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职业病工伤等级。在医治被确定不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应在确定后尽快调离原岗位,另行安排。
2.从事有害作业的职业,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的工作生产时间,应按正常的出勤处理。
3.按照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书》作出相应的赔偿。
4.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根据本人意愿作出提前退体的决定。
特殊工种病退要求
特殊工种人员经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病退,但社保缴纳须满足十五年最低缴费年限,未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审核确认特殊工种身份的,可以申请提前五年办理退休手续。而病伤退则不限提前时间。
无论是否特殊工种,满足条件都可以办理病退。
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痪、精神类疾病等疾病可以办理提前退休的。
按照国家关于职工疾病办理提前退休的相关规定,职工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一级至四级的都可以办理病退。
患有职业病的工人能否提前退休
特殊工种患职业病能提前退休。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可以提前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 1、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规定: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三条: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
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有职业病,而且丧失了工作能力和影响了工作能力的,是可以提前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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