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鉴定需要经过哪些部门
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并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劳动行政部门据此确认工伤,并通知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发给工伤保险待遇。同时,由"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原劳动部《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劳险字〔1992〕6号)评定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并享受相应待遇。
如果没有单位证明,职业病医院就不给做职业病诊断或职业病鉴定吗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91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可以请求安监部门督促提供。 第二十四条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提供其掌握的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资料,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十日内如实提供。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要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依法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供。
职业病鉴定,必须要单位开证明吗
职业病鉴定通常需要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需要单位提供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职业病鉴定中,单位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单位需要提供证明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接触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证据,如工作场所检测报告、职业卫生档案等。
2. 工伤事故证明:如果职业病是由工伤事故引起的,单位需要提供工伤事故认定书、事故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3. 工作时间和岗位证明:单位需要提供员工的工作时间记录、岗位描述等证明材料,以证明员工在该单位工作并与职业病有关。
如果是以单位的名义去鉴定,必须要有单位的证明。如果单位不同意,可自行申请鉴定。
职业病如何鉴定;
劳动者患职业病按照1987年由卫生部等部门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和所附的“职业病名单”(〔87〕卫防第60号)处理,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并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劳动行政部门据此确认工伤,并通知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发给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由"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原劳动部《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劳险字〔1992〕6号)评定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并享受相应待遇。
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的结论,以医学检查、诊断结果为技术依据。
员工患职业病,公司不安排诊断鉴定,还阻拦员工鉴定,该怎么办
政府机构对职业病还是比较重视的,如果真的有职业病表现,不在于工厂愿意与否,如果工厂不愿意也不配合,收集证据,直接到社会保障局找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大队申诉或举报,他们一定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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