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专项验收不合格有哪些
职业病危害因素专项验收不合格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可能是企业未达到国家的法定标准和规定,例如未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等。
其次,也可能是从业人员缺乏职业病防护意识和知识,未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或未按时接受职业健康检查。
还有可能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未得到合理的落实和执行。
此外,人员管理不严格、培训不到位等因素也可能导致专项验收不合格。
因此,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职业病防护措施的落实和执行,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职业病危害因素专项验收不合格情况可能包括以下方面:
1. 技术安全方面不合格:涉及职业病预防控制技术的选用、设计、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如防护设施不齐全、布置位置不当、使用不当等问题。
2. 环境危害因素方面不合格:包括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不合格,如粉尘、噪音、辐射、化学污染物高于标准等问题。
3. 管理方面不合格:包括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不合格,如职业健康检查未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未建立、职业病防治组织未实施等问题。
4. 员工培训方面不合格:包括职业病防护培训不到位、培训内容不准确、培训效果不好等问题。
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由哪部门验收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其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一)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全部评论
党的二十大在京开幕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应急管理部:国家尘肺病诊疗中心获批组建
上海交通大学鲍勇:从五方面解读《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9月7日中宣部新闻发布会:职业病防控更有效有力 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维权有道,职业病网获全国职业病患者多封感谢信
前沿观察:加强职业性中暑劳动者工伤权益保障
职业健康标委会职业病诊断组审查会在北京召开
国家卫健委答复“推行尘肺病责任险立法”建议:将深入论证相关政策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