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噪声性职业病的综合防治策略与科学管理
噪声性职业病是由于长期暴露于高强度工作噪声环境中所引发的一类听觉系统及全身性健康损害,属于法定职业病范畴。科学、系统地防治噪声性职业病,需从工作场所评估、工程控制、个体防护、健康监护及员工教育等多维度展开。以下从专业医学与职业卫生角度,对该病的防治体系进行系统阐述。
#### 一、工作场所噪声暴露评估
噪声暴露评估是噪声职业病防控的基础。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声级计或个人噪声剂量计,对工作场所进行系统化噪声监测,获取等效连续A声级(Leq)及日噪声暴露量(LEX,8h)。若LEX,8h超过85 dB(A),则判定为噪声作业岗位,需纳入重点管理范围。此外,应识别噪声源特性(如稳态噪声、脉冲噪声)、频谱分布及暴露时间,为采取工程技术措施提供依据。
#### 二、工程控制与噪声源治理
优先采取工程技术手段降低噪声源强度或阻断噪声传播路径,如设备减振、隔声罩、消声器等工程干预措施。应在设备选型、车间布局及工艺设计阶段即考虑噪声控制要求,遵循“源头控制—传播途径控制—接收者防护”的层级原则。如确实无法通过工程手段将噪声降至安全限值以下,则需配套实施个体防护与作业管理措施。
#### 三、个体防护装备的选择与使用
在噪声暂无法通过工程措施达标的情况下,应为劳动者配备符合GB/T 23466-2009标准的防噪声耳塞或耳罩,并确保其声衰减值(SNR或NRR)满足现场噪声水平要求。需注重防护设备的适用性、舒适性与密合性,并对员工进行正确佩戴培训。应建立防护用品发放、维护、更换及监督使用制度,杜绝因佩戴不规范导致的防护失效。
#### 四、职业健康监护与听力保护计划
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对噪声暴露水平超标的劳动者实施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重点进行纯音听阈测试,评估语频(500–2000 Hz)和高频(3000–6000 Hz)听力损失情况,并建立个人听力档案。如发现高频听力下降、听阈偏移或噪声性耳聋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医学处置并调离噪声岗位。
企业应制定并实施听力保护计划(Hearing Conservation Program, HCP),内容包括噪声监测、工程控制、听力检查、防护设备配备及员工教育培训等,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 五、员工健康教育与企业责任宣传
需定期开展噪声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噪声对听觉系统(如柯蒂器毛细胞损伤)及非听觉系统(如心血管、神经系统)的危害、防护设备正确使用方法、职业健康检查的意义等。企业应通过宣传栏、专题讲座、多媒体材料等多种形式,提升劳动者对噪声职业病的认知水平和防护意识。
#### 六、法律责任与档案管理
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和《噪声作业分级管理标准》,履行噪声防护主体责任,包括改善作业环境、提供防护用品、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相关费用。所有噪声监测数据、健康监护档案、培训记录及防护设备发放情况应依法保存,确保可追溯、可核查。
#### 结语
噪声职业病的防治是一项涉及多学科、多环节的系统工程,必须采取技术与管理相结合的综合策略。通过科学评估、有效干预、严格监护和持续教育,才能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听觉健康与职业安全,实现噪声作业的职业病零发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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