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尘肺病的职业医学防控与法律管理体系建设
尘肺病(pneumoconiosis)作为一种典型的职业性肺疾病,属于法定职业病范畴,其发病机制主要与长期吸入生产性矿物性粉尘有关,导致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病变。该疾病具有潜伏期长、病情进展隐匿及不可逆性等特点,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影响劳动能力,并给社会及企业带来显著经济负担。
从职业医学与公共卫生的角度出发,尘肺病的防控必须建立在科学、系统和法制化的基础之上。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主体责任,要求其采取工程技术措施、个体防护和管理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粉尘危害。
企业应依法建立并落实以下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一、工程控制措施 包括采用湿式作业、密闭尘源、局部通风除尘等技术手段,有效降低工作场所粉尘浓度,使其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如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二、健康监护制度 依法对接触粉尘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疑似尘肺病患者应及时进行诊断、报告并妥善安置。
三、个体防护装备(PPE)的配置与使用 应根据粉尘性质、浓度及作业特点,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口罩或更高级别的呼吸防护装置,并监督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四、职业卫生培训与教育 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培训内容应包括粉尘危害、防护措施、法律法规及应急救援等。
五、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检测评价 企业应如实、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粉尘浓度检测与职业卫生现状评价。
综上所述,尘肺病的防治不仅是一项技术工作,更是一项涉及法律、管理、医学等多学科交叉的系统工程。企业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职业健康理念,不断完善防护体系,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的双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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