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皮肤疾病临床防治专家共识与实践要点
放射性皮肤疾病是由于电离辐射作用于皮肤组织所引起的损伤性疾病,常见于职业性照射、医疗放射诊疗及事故性暴露等场景。其发生发展与辐射类型、剂量、剂量率、照射面积及个体敏感性密切相关。本文将从职业环境风险评估、分级防护体系构建以及系统化健康监护三个维度,系统阐述放射性皮肤疾病的综合防治策略。
一、 工作场所辐射风险评估与工程控制
有效的防治始于对辐射源与暴露环境的精准评估。首先需进行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监测与分区管理。根据《放射防护标准》,应将工作区域划分为控制区(需采取专门防护措施)和监督区(需定期监测)。评估需量化预期照射剂量,特别是可能造成局部皮肤高剂量的操作环节,如近距离操作开放型放射源或介入放射学操作。
工程控制是防护的基石。包括: 1. **屏蔽优化**:根据辐射类型(α、β、γ、X射线或中子)选择适宜屏蔽材料与厚度。对于β辐射,需注意采用低原子序数材料(如丙烯酸)防护以避免韧致辐射。 2. **距离控制**:通过使用长柄工具、机械手等实现远距离操作,充分利用辐射剂量率与距离平方成反比的规律。 3. **时间管理**:优化工作流程,通过培训提升操作熟练度,尽可能缩短必要照射时间。 4. **通风与污染控制**:对于开放型放射源,需配备高效通风橱、负压操作箱,并建立严格的表面污染监测与去污程序,防止放射性核素经皮肤附着或渗透造成内照射与皮肤损伤。
二、 个人防护装备的规范化配置与使用
当工程控制无法完全消除风险时,个人防护装备(PPE)是保护皮肤的最后一道防线。其选择与应用必须遵循“适宜性、层级性、规范性”原则。
1. **防护服**:应根据辐射类型与污染风险选择。对于穿透力弱的α和低能β粒子,普通实验服或一次性无纺布连体服即可提供有效防护。对于可能存在污染的工作,应穿着防液体渗透的专用防护服。对于高能β或γ/X射线,防护服屏蔽作用有限,主要功能是防止污染。 2. **手部防护**: * **手套**:必须根据操作类型(防污染或防贯穿)选择。防污染操作需佩戴两层手套(内层为乳胶或丁腈手套,外层为耐化学腐蚀手套),并定期更换。需注意手套可能降低操作灵活性,增加照射时间,应权衡利弊。 * **局部屏蔽**:在进行介入放射等可能导致手部高剂量的操作时,应在手术床旁配备铅橡胶防护手套或移动式铅屏风。 3. **剂量监测**: * **全身剂量计**:通常佩戴于躯干,用于评估有效剂量。 * **局部剂量计**:对于可能造成四肢(尤其是手部)或眼晶体不均匀照射的操作,必须在相应部位(如手指、手腕)佩戴局部剂量计(如指环剂量计),以准确评估局部皮肤当量剂量,确保其不超过年剂量限值(皮肤:500 mSv/年;手部:500 mSv/年)。
所有防护装备必须建立检查、维护、更换和废弃处理的标准操作规程。
三、 工作人员的系统化健康监护
健康监护旨在早期发现辐射效应,保护劳动者健康,并为防护措施效果评价提供依据。
1. **岗前健康检查**:重点评估皮肤状况,包括有无慢性皮肤病(如湿疹、银屑病)、疤痕、血管性疾病及既往皮肤肿瘤史。这些因素可能影响皮肤辐射敏感性。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基线。 2. **在岗期间定期医学监护**: * **皮肤科专项检查**:对于可能受到显著局部照射的工作人员,应定期(如每6-12个月)由专业医师进行皮肤检查,重点关注暴露部位(如手部、面部)。检查内容包括视诊、触诊,记录皮肤色泽、弹性、毛发、指甲及有无干燥、萎缩、角化、溃疡或新生物等。 * **剂量记录追踪**:定期审阅和分析个人剂量计(包括局部剂量计)读数,对剂量接近或超过调查水平者进行原因追溯和干预。 * **症状问询**:关注工作人员自述的皮肤异常,如干燥、瘙痒、红斑、脱屑等,即使是轻微症状也应记录并评估。 3. **疑似或确诊放射性皮肤损伤的处理**: * **早期反应**:出现一度(脱毛、红斑)或二度(水疱、湿性脱皮)急性损伤时,应立即脱离照射,并转诊至具备放射病诊治经验的医疗机构。治疗原则为减轻炎症、缓解疼痛、预防感染、促进愈合。可酌情使用外用皮质类固醇、生长因子、抗菌敷料等。 * **慢性损伤与远期效应**:对于慢性放射性皮炎(表现为皮肤萎缩、色素紊乱、毛细血管扩张、角化过度)、难以愈合的溃疡或可疑癌变(如角化棘皮瘤、鳞状细胞癌、基底细胞癌)病变,必须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治疗手段包括加强局部护理、手术切除、激光治疗等,并需长期随访。 4. **培训与教育**:持续对工作人员进行辐射防护知识、防护设备正确使用、个人卫生(特别是手部清洁)以及皮肤自我检查方法的培训,提升其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总结** 放射性皮肤疾病的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通过实施基于风险分级的工程控制、规范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辅以系统性的职业健康监护,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皮肤受照剂量,早期识别和处理损伤,切实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相关实践应严格遵循国家法规标准,并依据最新的科学证据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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