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性眼部灼伤的职业防护与临床管理要点
化学性眼部灼伤是工业生产、实验室操作及日常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严重职业性眼外伤,其损伤程度与化学物质的性质、浓度、接触时间及现场急救措施密切相关。为有效预防此类事故并规范损伤后的临床处置,需从风险评估、工程控制、个体防护及健康监护等多个层面建立系统性防护与管理体系。以下从专业医学角度,阐述十个关键实施要点。
**一、 工作场所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估** 首要步骤是进行全面的工作场所危害识别。需详细清单化所有可能接触的化学物质,并依据其理化特性(如酸碱性、腐蚀性、氧化性)及安全数据表(SDS)信息,评估其对眼部组织的潜在危害等级。高风险区域应予以明确标识,并建立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
**二、 工程控制措施的优先应用** 遵循职业卫生的层级控制原则,应优先采用工程控制措施以消除或减少危害。这包括:工艺密闭化、操作自动化、设置局部排风装置(如通风橱)以及在可能发生喷溅的设备周围加装防护罩。确保工作环境有充足的全面通风。
**三、 个体防护装备(PPE)的规范选用与使用** 当工程控制无法完全消除风险时,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个体防护装备。针对眼部防护,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选择适当的护目镜(防溅入型)、面罩或洗眼器结合使用的全面部防护具。所有PPE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ANSI Z87.1或同等标准),并确保其完好、清洁,且作业人员接受过正确佩戴与维护的培训。
**四、 应急冲洗设施的配置与可用性** 在接触化学品的区域,必须在10秒内可到达的范围内设置紧急冲淋洗眼设备。该设备应提供持续、温和的流动水源(建议使用等渗生理盐水或专用洗眼液,若条件有限,洁净的常温自来水亦可作为紧急替代),水流压力需适宜以避免造成二次损伤。设施需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五、 现场急救的黄金原则:立即、持续、彻底冲洗** 一旦发生化学物入眼,现场急救的核心是立即、持续、充分地冲洗结膜囊。应迅速撑开眼睑,确保冲洗液能直接接触眼球表面及上下穹窿结膜,冲洗时间至少持续15-20分钟,对于强碱类物质,建议冲洗30分钟以上。此步骤是减轻损伤程度、改善预后的最关键环节。
**六、 严禁中和反应与不当操作** 现场急救时,绝对禁止尝试使用所谓“中和剂”(如用酸性溶液中和碱性灼伤)。此类操作可能因产热而加重组织损伤,且延误宝贵的冲洗时间。同时,避免用力揉搓眼睛或由非专业人员尝试取出可能存在的固体异物。
**七、 及时转运与专业医疗评估** 初步冲洗后,必须立即将伤员转运至具备眼科急诊处理能力的医疗机构。转运途中应使用无菌湿纱布或眼罩覆盖伤眼,并尽可能告知医护人员所接触化学物的具体信息。专科医生将进行详细的裂隙灯检查,评估角膜、结膜、前房及眼睑的损伤范围与深度,进行临床分级(如Roper-Hall分级或Dua分级),并检查眼压。
**八、 临床分级与针对性治疗** 根据灼伤严重程度,治疗方案各异。轻度灼伤可能仅需抗生素眼膏预防感染、睫状肌麻痹剂缓解疼痛及人工泪液促进上皮修复。中重度灼伤,尤其是碱性灼伤(因其具有脂溶性和水溶性双重破坏性,易向深部渗透),治疗复杂,可能包括:频繁使用局部抗生素和皮质类固醇(需在医生严密监控下,警惕角膜融解风险)、抗坏血酸和枸橼酸钠局部滴眼以抑制胶原酶、使用胶原酶抑制剂、治疗性角膜接触镜、前房穿刺置换房水、以及后期针对眼睑畸形、睑球粘连、角膜混浊等并发症的手术干预。
**九、 长期并发症的监测与管理** 化学性眼部灼伤,特别是重度灼伤,常遗留长期并发症。需长期随访监测继发性青光眼、并发性白内障、角膜新生血管化、角膜瘢痕及干眼症等。根据后遗症情况,可能需进行角膜移植、青光眼滤过手术、眼表重建等以改善视功能。
**十、 系统的职业健康监护**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执行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岗前检查旨在发现职业禁忌证(如严重的眼睑闭合不全、干眼症等)。定期在岗体检应包括详细的眼科检查,以早期发现亚临床损害或慢性刺激征象。同时,必须对所有接触化学品的员工进行持续性的安全培训,内容涵盖化学危害、PPE使用、应急流程及事故报告制度,并保存完整的培训与健康监护档案。
综上所述,化学性眼部灼伤的防控是一个贯穿于事前预防、事中应急与事后治疗康复的完整链条。通过实施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工程控制为核心、个体防护为补充、健康监护为保障的综合措施,并确保现场急救的及时性与专业性,方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其发生风险并改善患者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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