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学性眼部灼伤:临床特征、急救处理与职业防护体系构建
化学性眼部灼伤是职业性眼外伤中最为紧急且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类型之一,多发生于化工、实验室、建筑及制造业等存在化学物质暴露风险的工作场所。此类损伤的严重程度取决于化学物质的种类、浓度、接触量、接触时间以及现场急救是否及时得当。从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角度,建立系统性的预防、应急及管理体系,是降低其发生率和致残率的关键。
## 一、化学性眼部灼伤的病理生理与临床分级
化学物质对眼部的损伤主要通过两种机制:**酸碱腐蚀**与**细胞毒性**。
1. **碱性灼伤**:常见致伤物包括氨水、氢氧化钠、石灰等。碱性物质具有脂溶性,可迅速穿透角膜上皮,与组织中的脂质发生皂化反应,并继续向眼内深部渗透,破坏角膜基质、前房角结构及晶状体,导致角膜混浊、溶解、穿孔,继发性青光眼及白内障等严重并发症。其损伤具有进行性、深部性的特点,预后通常较差。 2. **酸性灼伤**:常见致伤物如硫酸、盐酸、硝酸等。酸性物质可使组织蛋白凝固变性,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屏障,限制其向深部渗透,故损伤多局限于接触部位。但高浓度强酸或接触时间过长,同样可造成角膜、结膜及眼内结构的严重破坏。
临床上,常采用**Hughes分级法**或**Roper-Hall分级法**对灼伤严重程度进行评估,主要依据角膜混浊程度、结膜缺血范围来判断预后并指导治疗。
## 二、现场及院前急救的核心原则:即刻、充分冲洗
化学性眼灼伤的处理,**时间是最关键的因素**。急救的黄金原则是“**立即冲洗**”,任何延误都可能加剧损伤。
1. **冲洗液选择**:首选大量流动的清洁水或生理盐水。在工业场所,应规范配备**紧急冲淋洗眼装置**,并确保其水源充足、易于开启、位置醒目。若无专门设备,任何可用的洁净水源(如自来水)均可使用。 2. **冲洗方法**:翻开患者眼睑,嘱其眼球向各方向转动,确保冲洗液充分接触结膜囊穹窿部,持续冲洗至少**15-30分钟**。对于固态化学物质(如石灰颗粒),应先尝试用棉签清除残留物后再行冲洗。 3. **后续处理**:冲洗后应立即送往具备眼科急诊条件的医疗机构,并尽可能告知医生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等信息。
## 三、医疗机构的规范化诊疗流程
患者抵达医疗机构后,应启动标准化处理流程:
1. **再次评估与冲洗**:使用生理盐水或平衡盐溶液进行裂隙灯下的再次彻底冲洗,必要时进行结膜囊pH试纸检测,直至pH值接近中性(7.3-7.7)。 2. **全面眼科检查**:评估视力、眼压、角膜、结膜、前房及眼底情况,明确灼伤范围与深度。 3. **药物治疗**: * **控制炎症与促进修复**:局部使用糖皮质激素(急性期短期使用,需警惕角膜溶解风险)、非甾体抗炎药、抗生素眼膏预防感染、以及人工泪液、自体血清、胶原酶抑制剂(如依地酸二钠、半胱氨酸)等。 * **控制眼压**:若发生继发性青光眼,需使用降眼压药物。 * **缓解疼痛与睫状肌麻痹**:使用睫状肌麻痹剂(如阿托品)减轻疼痛和防止虹膜后粘连。 4. **手术治疗**:对于重度灼伤,可能需行**羊膜移植术**覆盖创面、促进上皮化;后期针对并发症可能需进行角膜移植、眼表重建、抗青光眼手术等。
## 四、基于法规的职业安全防护体系构建
预防是应对化学性眼灼伤的根本。企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行业标准(如GB/T 38144.1-2019《眼面部防护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建立多层次防护体系:
1. **工程控制**:优化生产工艺,实现密闭化、自动化操作,设置有效的局部排风装置,从源头减少化学物质暴露。 2. **个体防护装备(PPE)**:根据风险评估,强制要求接触化学品的员工佩戴符合标准的**防化学飞溅护目镜**或**全面罩**,并确保其正确使用与维护。 3. **应急设施配置**:在工作场所合理布设符合标准的紧急冲淋洗眼设备,确保其10秒内可达,并定期进行功能检查与维护。 4. **安全教育与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培训,内容须包括化学品的危害特性、PPE的正确使用方法、**化学性眼灼伤应急预案**及急救演练,确保每位员工掌握“立即冲洗”的要领。 5. **健康监护与管理**: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接触化学品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眼科检查。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与整改制度。
## 结论
化学性眼部灼伤是严重的职业健康威胁,其处理强调“急救重于治疗,预防优于急救”。通过深入理解其损伤机制,掌握标准化的现场急救与临床诊疗方案,并严格构建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涵盖工程控制、个体防护、应急响应与健康管理的综合性职业防护体系,方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劳动者眼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持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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