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性眼炎的病理机制、临床诊疗与职业防护规范**
电光性眼炎,又称紫外线角结膜炎,是一种由短波紫外线(主要为波长254-310nm的UV-C和部分UV-B)辐射引起的急性眼表损伤。其本质是角膜上皮和结膜组织的蛋白质、核酸吸收紫外线后发生的急性光化学性损伤,属于物理性眼外伤范畴。在工业生产(如电焊、金属熔炼、等离子切割)、医疗消毒、高原雪地及实验室紫外线灯使用等场景中,是常见的职业性眼病。本文将从医学病理、临床表现、诊断治疗及系统性职业防护角度进行阐述。
**一、 病理生理学机制与临床表现**
紫外线对角结膜组织的损伤具有剂量依赖性。当眼表接收的紫外线辐射剂量超过其耐受阈值(通常认为在数毫焦耳/平方厘米级别)时,即可引发损伤。其核心病理过程为:紫外线被角膜上皮细胞(尤其是细胞核内的DNA)和结膜组织吸收,导致DNA链断裂、蛋白质变性及细胞膜结构破坏,进而引发上皮细胞广泛性凋亡与脱落。
临床表现具有典型的潜伏期,通常在接触紫外线辐射后**6-12小时**出现症状,高峰期在24小时内。主要症状包括: 1. **剧烈眼痛**:呈烧灼感、异物感,常描述为“砂砾磨眼”,系角膜上皮大量脱落,裸露的角膜神经末梢受刺激所致。 2. **畏光**:严重者无法睁眼,伴有眼睑痉挛。 3. **流泪**、眼睑红肿及结膜充血水肿(睫状充血)。 4. **视力下降**:通常为暂时性,因角膜上皮水肿、混浊及泪膜不稳定引起。
**二、 临床诊断与鉴别诊断**
诊断主要依据: 1. **明确的紫外线暴露史**:这是诊断的关键。 2. **典型的临床症状与潜伏期**。 3. **专科检查**: * **裂隙灯显微镜检查**:可见球结膜混合性充血、水肿。荧光素钠染色后,在钴蓝光下可见角膜上皮弥漫性点状着色,严重者可融合成片。角膜知觉可能减退。 * **眼压测量**:通常正常,以排除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等疾病。
**需与以下疾病鉴别**:急性结膜炎(病毒性、细菌性)、急性虹膜睫状体炎、角膜异物、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发作期。详细的病史询问和裂隙灯检查是鉴别核心。
**三、 标准治疗方案**
治疗原则为缓解症状、预防感染、促进角膜上皮修复。 1. **对症镇痛**:局部使用**短效睫状肌麻痹剂**(如0.5%托吡卡胺滴眼液),可减轻睫状肌痉挛及伴随的疼痛。可口服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缓解剧痛。 2. **预防感染**:由于角膜上皮屏障受损,感染风险增加,需局部使用**广谱抗生素眼膏**(如左氧氟沙星眼用凝胶或红霉素眼膏),覆盖创面并润滑。 3. **促进修复**:可酌情使用角膜上皮修复促进剂(如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滴眼液或眼用凝胶)。 4. **辅助治疗**:冷敷有助于减轻水肿和不适。可佩戴深色护目镜减轻畏光。 5. **重要禁忌**:**严禁局部使用表面麻醉剂**缓解疼痛,因其会严重延缓上皮愈合,导致角膜溶解、溃疡等严重并发症。
绝大多数患者经及时规范治疗,角膜上皮在**24-72小时内**开始再生,症状迅速缓解,通常不留后遗症,视力可完全恢复。
**四、 职业防护的系统性规范**
基于其明确的职业暴露属性,预防是根本。企业建立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如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及相关国家标准)的防护体系至关重要。 1. **工程控制**: * 设置独立的焊接操作区,采用可吸收紫外线的屏障(如黄色或黑色屏风)隔离。 * 加强车间通风,降低臭氧等伴生有害气体浓度。 2. **个人防护装备(PPE)**: * **强制性佩戴合格防护眼镜或面罩**:必须选择标有特定防护波长范围(需覆盖UV及红外线)和光学密度(OD值)的焊接专用护目镜(如遮光号为9-13的焊接滤光片)。普通太阳镜或透明防护镜无效。 * 确保防护装备完好、密封良好,侧方亦需防护。 3. **行政管理与健康教育**: * 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涉及紫外线辐射的岗位进行专项培训,使作业人员充分认知危害。 * 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 实施“旁观者防护”:同一工作区域内非直接操作人员也需配备同等防护。 * 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包括眼科检查。 4. **应急预案**:工作场所应配备基本的眼科应急冲洗设施和知晓初步处理原则的人员。一旦发生暴露或出现症状,应立即脱离辐射源,及时就医。
**结论** 电光性眼炎是一种可防、可治的急性职业性眼损伤。从医学角度深刻理解其光化学损伤本质与临床过程,是实施有效治疗的基础。而从根本上杜绝其发生,则依赖于工作场所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构建包含工程控制、个体防护、健康管理与教育培训在内的多层次、系统性防护体系。这不仅是保障劳动者视觉健康与安全的必要措施,也是企业履行法定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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