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性眼炎的职业性防护与临床管理策略**
电光性眼炎,又称紫外线角结膜炎,是由于眼球暴露于过量紫外线辐射(尤以波长254-270nm的短波紫外线为主)后,引起的角膜上皮和结膜急性炎症反应。该病症在电焊、高原雪地、紫外线消毒等作业环境中尤为常见,属于典型的职业相关性眼病。其病理机制主要为紫外线被角膜上皮细胞吸收后,导致细胞内蛋白质、核酸光化学损伤,引发上皮细胞脱落、神经末梢暴露,从而产生剧烈疼痛、畏光、流泪等典型症状。本文将从职业卫生与临床医学角度,系统阐述其综合性防控体系及标准化处理流程。
**一、 工作场所危害评估与工程控制** 有效的预防始于对工作环境中紫外线辐射源的系统性识别与风险评估。需明确辐射源类型(如电焊弧光、等离子切割、杀菌灯等)、辐射强度、暴露时间与频次、反射面(金属、雪地、水面)等因素。依据国家《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等相关标准,对作业点位进行辐射强度监测,划定高危区域并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工程控制是首要原则,包括: 1. **隔离与封闭**:尽可能将紫外线辐射作业置于独立空间,采用不透紫外线的围挡或幕帘进行物理隔离。 2. **局部通风与除尘**:在产生臭氧、金属烟尘的焊接等作业点配备局部排风装置,减少协同危害。 3. **工艺改进**:推广使用自动焊、遥控操作等技术,实现人机分离,从根本上减少直接暴露。
**二、 个人防护装备(PPE)的科学配置与使用** 当工程控制无法完全消除风险时,必须强制并规范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1. **防护眼镜/面罩的选择**: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如GB/T 3609.1《焊接防护》系列标准)的专用防护器具。滤光片遮光号应根据焊接电流强度、电弧长度等参数科学选择,确保既能充分阻隔紫外线、红外线及强可见光,又能保持足够的可视度进行作业。防护器具应具备侧方防护设计,防止反射光侵入。 2. **使用规范与维护**:必须确保防护器具紧密贴合面部,无缝隙漏光。定期检查镜片有无划痕、老化、破损,并及时更换。同时,需对周边辅助作业人员及巡视人员配备同等防护等级的眼镜,防止电弧光“旁照”损伤。
**三、 职业健康监护体系的建立** 建立系统化的职业健康监护是早期发现、预防疾病的关键环节。 1. **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重点评估眼部基础疾病,如角膜病变、干眼症、视网膜疾病等,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作为后续对照基线。 2. **在岗期间定期检查**:制定定期眼科检查制度,检查项目应包括视力、裂隙灯显微镜检查(重点观察角膜、结膜状况)、眼底检查等。检查周期根据暴露风险等级确定,通常高风险作业人员每1-2年一次,或根据具体情况缩短周期。 3. **应急处理与教育培训**:对所有可能接触紫外线辐射的员工进行强制性培训,内容需涵盖电光性眼炎的发病原理、症状识别、防护器具的正确使用与维护、以及急性发作时的应急处理流程。现场应配备基本的眼部冲洗设施。
**四、 电光性眼炎的临床诊断与标准化治疗** 一旦发生疑似病例,应立即脱离暴露环境,并遵循以下临床路径: 1. **诊断依据**:主要依据明确的紫外线暴露史,结合典型的潜伏期(6-12小时)后急性发作的临床症状,如剧烈眼痛、异物感、畏光、流泪、眼睑痉挛等。裂隙灯检查可见角膜上皮弥漫性点状脱落,荧光素钠染色阳性,结膜混合性充血。需注意与急性结膜炎、角膜炎等鉴别。 2. **急诊处理原则**: * **镇痛与缓解痉挛**:可局部使用短效睫状肌麻痹剂(如0.5%托吡卡胺滴眼液)以减轻睫状肌痉挛和疼痛。 * **预防感染与促进修复**:局部应用广谱抗生素眼膏(如左氧氟沙星眼用凝胶或红霉素眼膏),既预防继发细菌感染,又可润滑眼表,减轻眼睑摩擦带来的疼痛。可酌情使用不含防腐剂的角膜上皮修复剂(如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眼用凝胶)。 * **支持治疗**:嘱患者闭眼休息,或使用无菌眼垫遮盖以减少刺激。可口服非甾体类抗炎药辅助镇痛。**严禁局部使用表面麻醉剂止痛**,因其会延缓上皮愈合,可能导致角膜溶解等严重并发症。 3. **预后与随访**:角膜上皮通常具有强大的再生能力,在妥善处理下,24-72小时内可自行修复,症状显著缓解。愈后一般不留瘢痕,视力可完全恢复。但需告知患者,在恢复期间及愈后仍需严格防护,避免重复暴露。
**结论** 电光性眼炎的防治是一项融合了职业卫生工程学、个人行为管理与临床医学的系统性工作。其核心在于通过“评估-控制-防护-监护”的四位一体预防体系,最大限度消除或降低职业暴露风险。一旦发生,基于循证医学的标准化临床处理方案是保障患者快速康复、避免后遗症的关键。用人单位、作业人员及医疗卫生机构需共同协作,方能有效控制这一职业性眼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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