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08/27
14:51
法院:聚餐系工作时间和场所的延伸
浙江临海男子马某在参加公司聚餐过程中猝死,临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认为其不构成工伤,不服裁决的马某家属将人力社保局告上法庭。近日,浙江天台 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并责令该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马某是一家工艺礼品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今年春节来临前,企业老板为了慰劳员工请马某等人到酒店聚餐,没想到出了意外,马某在就餐过程中猝死。
法院认为,根据法庭调查结果,可以认定马某参加聚餐是公司统一安排,聚餐的目的是为了感谢员工的付出以及对第二年工作作出安排,由此可见,马某参加聚 餐系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延伸,其突发疾病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视同工伤的情形,被告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系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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