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05/13
14:15
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明确职业卫生监管有关工作的公告》(粤府函〔2012〕181号)精神,原由省卫生厅负责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机构资质认可工 作调整为省安全监管局负责。自2013年1月1日起,省卫生厅不再负责受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机构资质认可申请,请申请单位向省安全监管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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