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生计,对于普通的打工者来说,他们没有更多机会挑剔工作的好与坏,在长期被忽视的工作环境中,职业病就成了打工者要面临的最大危害。再加上较大的流动性,正规的岗前、岗后健康检查在打工者眼里也只能成为“泡影”。为了保障大家的合法利益,让一部分人不会因为工作而失去健康,多年来,长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并通过经济结构调整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应用,不仅使我市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病率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呈逐年下降趋势。12日,针对长春市的职业病危害以及严控情况,记者专访长春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意海。
长春市职业病多发尘肺、职业性化学中毒和职业性皮肤病
当日,记者采访时了解到,职业病是由于工作环境的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后所引起的疾病。也就是当职业病危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与时间超过一定限度时,人体不能代偿其所造成的功能性或器质病理改变,从而出现相应的临床症状,影响劳动能力,产生职业性相关疾病。
2011年12月31日,我国重新修订和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将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管职能调整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长春市安监局也建立起专业的技术支撑机构和智力支持体系,对全市的职业病危害状况统计获悉,影响全市职工健康的职业病危害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以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三大业态中。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有2700余户,职工22.4万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有5.4万人。主要危害因素是粉尘、噪声、高温、振动,苯及苯系物、甲醛等化学有毒有害物质,多发病依次为尘肺、职业性化学中毒和职业性皮肤病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
多年来,随着我市对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视,以及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调整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使得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病率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呈逐年下降趋势。
在此基础上,长春市将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并将监管责任全部落实到人头和每户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暨“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利用“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全员”的工作要求,以行政区域为基本单位,以生产经营单位为基本单元,以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和监管责任信息为基础划分网格,明确监管职责,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整体联动、属地监管为主、社会参与监督”的职业卫生监管框架。
全市有三分之二以上用人单位能正确对待职业病
在通过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中,让全市职业病“防、治、保”各个环节的整体联动。三年来,通过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等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册,培训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5000余人次,并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网上答题等竞赛活动,全市累计有6.8万人(次)参与竞答。
同时,通过开展“职业卫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等活动,突出全市水泥生产、汽车4S店、木质家具制造、机械制造、铸造、建材和石英砂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三年来,坚持“先检测,后处罚”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共治理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共计800余家,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调研和评估工作规范用人单位636家,全市近三年的监管工作共检查用人单位2521家,下达执法文书1734份,发现问题4189项,责令当场整改2154项,责令现期整改2383项,警告115家,罚款86.2万元。目前,全市有三分之二以上用人单位达到或基本达到基础建设标准。
在全国率先开展职业卫生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试点工作
按照“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的原则,我市还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卫生风险排查辨识、评估分类、落实管控措施,有效遏制职业病危险事故,并在全国率先开展职业卫生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
通过把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管控在事故前面的监管理念,几年来,我市对职业病通过一定的风险模型,对作业岗位(场所)和用人单位的风险等级,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实施分类有了重点监管。预计到2017年年末全省创建100家典型示范单位,到2018年年末全省创建1000家规范单位,到“十三五”末全省创建10000家达标单位,在此基础上每年进行400家小微单位的技术帮扶,实现全市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水平的整体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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