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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2月5日电(记者付文)日前,甘肃省政府出台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提出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和接纳的实习、培训人员,均应纳入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范围,在劳务用工合同(协议)或培训、实习协议中载明。
意见提出,到今年底基本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监管部门分工、协作的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到2020年,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包括接触危害的劳务派遣工、外协工、季节工、临时工等)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90%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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