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省卫健委:暂停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新资质认可
4月4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山东省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煤矿)资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明确在国家新的部门规章出台之前,暂停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煤矿)新资质认可(含业务范围扩项)工作。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省内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管理省内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煤矿)。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煤矿)资质认可等事项的受理窗口,由原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资质)变更到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五号窗口(办公地址:济南市站前街九号,邮编:250001,咨询电话:0531-82083164)。
原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核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证书、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依法核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煤矿)乙级资质证书继续有效。上述两类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19年到期的,统一延续到2019年12月31日。
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煤矿)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含实验室地址)等事项,请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50号令)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等有关要求,向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资质变更申请材料。
同时,在国家新的部门规章出台之前,暂停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煤矿)新资质认可(含业务范围扩项)工作。
另外,职业健康检查或职业病诊断资质到期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有效期内可继续从事职业健康检查或职业病诊断工作,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办法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后实施,职业病诊断待国家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后依照新办法执行。(王小蒙)
责编:雷阳阳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全部评论
党的二十大在京开幕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应急管理部:国家尘肺病诊疗中心获批组建
上海交通大学鲍勇:从五方面解读《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9月7日中宣部新闻发布会:职业病防控更有效有力 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维权有道,职业病网获全国职业病患者多封感谢信
前沿观察:加强职业性中暑劳动者工伤权益保障
职业健康标委会职业病诊断组审查会在北京召开
国家卫健委答复“推行尘肺病责任险立法”建议:将深入论证相关政策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