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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和江西省委省政府、吉安市委市政府批复的《永丰县机构改革方案》总体安排,原由永丰县应急管理局承担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能划转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永丰县委办公室、永丰县政府办公室批复的《关于印发<永丰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应急局已无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
为深入推进机构改革工作,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不断档、不缺位,4月19日,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两部门就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能及有关监管台账进行了移交。(陈志民、吕彧)
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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