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至5月1日,是中国第17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4月26日上午,以“健康中国,健康贵州,职业健康先行”为主题的贵州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在贵阳市举行。
本次活动由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总工会、贵阳市卫生健康局、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联合举办,省职业病防治院、贵阳市客车站协办,旨在倡导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以实际行动推进健康贵州、健康中国建设。
2018年,贵州省新发职业病人数、职业病检出率分别较上年下降27.72%、下降25.64%,全省职业病防治水平逐年上升。但是,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依然存在部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劳动者自身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不足等现象。
贵州省委、省政府要求:到2020年,基本实现粉尘和毒物等主要职业病危害的有效控制,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分别达到85℅、80℅以上;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职业卫生培训率、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均达到90℅以上;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95℅以上。
“贵州是矿产丰富的省份,矿产开发和生产的行业较多,因此常见职业病当中,患尘肺病的患者占比例最大,其次是职业性噪声聋、重金属中毒等。”贵州省人民医院第三医院主任医师黎东霞表示,一方面企业要对职工负责,完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另一方面,职工自己也需要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
从事的职业有哪些危害?企业应该采取怎么样的防护措施?职业是否对自身造成伤害?在职业健康方面,我们的劳动者有哪些权利?“这次活动,就是要向广大劳动者普及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让劳动者知道,他们拥有知情权、教育权、检查权、治疗权和保护权等。”贵州省卫健委职业健康处处长徐文渊说,职业病防护是多方面的,包括从源头加强职业病防护,重点行业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建设、投入使用,保障劳动者有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下一步,贵州将进一步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全面掌握危害企业、接害人群,准确判断防治形势。同时,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和检测评价制度,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针对尘肺病防控,还将深化矿山、化工、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贵州将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发展和培育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提供检测评价、技术咨询指导,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诊断等服务。(记者宋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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