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卫健委和市卫健局关于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的文件精神预防和遏制职业病发生,6月4日下午,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结合区实际,组织了辖区200多家化工、建材、陶瓷卫浴、家具等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负责人举办了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培训班。
局职业健康科、区疾控中心职卫科全体人员以及镇(街)安监分局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也参加了培训。
曾文华科长传达了上级有关职业病防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禅城区尘毒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职业卫生专家就企业如何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了重点授课;区疾控中心吴明福科长对即将开展的相关企业现场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作了布置。
林志聪副局长做了动员讲话,通报了禅城区近几年职业病发病的情况,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企业要提高认识,认清全区职业病防治的形势,增强做好企业职业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二是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企业职业卫生各项基础工作,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三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采取多种手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会议强调,今后对发生疑似职业病人、职业病人的企业,将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采取区镇联动、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震慑力;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信用管理系统,建立“红名单”、“黑名单”制度,形成企业守信联合激励、企业失信联合惩戒的工作格局。
附:
禅城区职业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区卫生健康局将在全区冶金、化工、木质家具和陶瓷生产等行业领域开展尘毒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照《规划》各项重点任务和指标要求,以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为主要任务,以防范遏制噪声聋、职业性尘肺病和化学中毒高发为核心目标,突出重点单位,加强督导检查,推动用人单位加强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努力提高尘毒危害防控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使这4个行业领域职业健康相关指标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
2.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100%;
3.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
4.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培训率均达到100%。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5月-2019年7月)
1.各镇(街道)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2.各镇(街道)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要摸清冶金和化工、木质和陶瓷生产4个行业领域(以下简称“4个行业”)用人单位有关情况,建立治理工作基础台账(包括治理前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汇总表,见附件1、2),并将治理工作方案连同附件1和附件2于2019年7月8日前报区卫生健康局职业健康科。
(二)整治阶段:(2019年8月-2020年6月)
1.对4个行业企业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举办专题培训班,培训职业病防治知识,解读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法、目标和要求。
2.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要自行或聘请专家(或机构)对照治理要求(见附件3、4、5)认真查找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当包括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资金投入等,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区局和各镇街监管部门将于2019年10月对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执法处理。
3.各镇(街道)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要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及时总结通报,提出要求;对具有尘毒危害防治措施不落实、工作场所无防尘防毒设施或达不到防尘防毒要求、不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等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罚;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倒查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惩处技术服务中的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等行为,规范和提升技术服务水平。
(三)督查与评估阶段(2020年7-9月)
区卫生健康局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技术服务机构对4个行业治理工作进行抽查评估,重点评估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指标是否达到《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各镇(街道)职业卫生监管部门也要适时组织对本地区4个行业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客观评价治理工作成效。
(四)全面总结阶段(2020年10月)
各镇(街道)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在对治理工作成效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做好治理工作总结,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连同《治理后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治理后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7)报送区卫生健康局。总结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活动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等。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要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要组织辖区相关监管和执法人员、技术专家以及4个行业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学习贯彻省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见附件8)精神,弄通、弄懂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掌握尘毒危害治理及监督检查要点。
二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将专项治理与本地区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并根据本地区工业企业实际,针对噪声聋、尘肺病、职业性化学中毒、振动损伤等拓展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治理,做好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执法监察和工作考核,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要加强摸底排查工作,对辖区4个行业企业数量、分布及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逐一梳理和核查,掌握职业健康基本情况,建立监管档案。没有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的辖区,应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选取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行业领域参照本通知开展治理工作。
四要加强技术支撑和监督执法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加大对中小企业危害治理的技术帮扶指导。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专项治理中发现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各镇(街道)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要对不落实主体责任,未按要求完成整治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五要强化技术服务。要督促协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配合做好4个行业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
(二)实施分类指导。
各镇(街道)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要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对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实施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对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中小型企业以及近年来发生职业病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重点帮扶指导、对于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好的大型企业以自主改进提高为主,及时分析职业病危害规律、特点和趋势,努力做到“一企一策、一隐患一措施”,落实“闭环管理”等各项措施。
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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