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宁铁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职业病跨域诊断引发投诉争议的行政二审案。
据了解,上诉人广西工人医院受理了被上诉人广东某材料公司原职工祝某某等4人提出的职业病诊断申请并开展诊断工作;某材料公司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认为广西工人医院并不属于申请职业病诊断者应选择地域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向南宁市卫健委投诉广西工人医院受理祝某某等4人的职业病诊断申请的行为违法。
南宁市卫健委先后向某材料公司作出《调查报告》《答复函》,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也作出《答复函》认为广西工人医院有资质进行职业病诊断。某材料公司不服答复意见,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撤销涉案《调查报告》及《答复函》,支持某材料公司的诉讼请求。南宁市卫健委及广西工人医院均不服,向宁铁中院提起上诉。案件将在审理后择日宣判。
自2018年5月1日开展跨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南宁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对涉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案件的审理工作,注重以实质化解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宁铁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案件162件,审结139件。(记者 乔晓莹 农懿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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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2020-05-10 08:5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