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是职业卫生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我县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切实做好《规范》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一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对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及档案材料,按要求设置、维护和更新警示标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二是要求开发区、各镇(街)结合本辖区实际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夯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工作基础。
三是将《规范》纳入日常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当中,指导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各项要求,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用人单位,依法予以惩处。
(责编:伍斯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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