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残联副理事长、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院长、农工党山西省委副主委郭新志(资料图)
“由于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陷入绝境,债台高筑,子女辍学,一部分尘肺患者不得不走上上访和群体性维权的路,尘肺病问题已经日益成为影响地方发展和稳定的大问题。”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残联副理事长、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院长、农工党山西省委副主委郭新志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专访时表示,建议切实解决尘肺病农民工医疗和生活救助问题。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尘肺病已成中国最严重的职业病,发病率高居职业病之首。目前,大量尘肺病农民工因没有纳入工伤保险而得不到基本的医疗救治,病死率极高。据卫生部资料,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累计报告尘肺病676541例,死亡149110例,病死率为22.04%。尘肺病正在以每年两万多人的数量剧增,2010年全国新增病例就突破两万,达到23812例,占当年新发职业病总数的87.4%。相对于2009年的14495例,增长幅度高达39%。
此外,很多尘肺病患者基本上都是维权无望。由于职业病诊断、鉴定和赔偿程序十分繁琐,尘肺患者很难拿到职业病诊断证明,大部分也没有办法证明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走职业病赔偿程序拿到工伤诊断和职业病待遇有很大困难。同时即使获得法院判决也难得到有效执行,很多患者是打赢了官司拿不到钱。“尘肺病的大规模爆发与政府片面发展观以及监管不严和执法不力有直接关系。”郭新志表示。
尘肺病是经济高速发展的代价。郭新志代表表示,国家应承担经济发展的最终代价和经济转型期政府缺位的后果。三十多年来,在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中,有尘肺病患者巨大的贡献和健康与生命的沉重代价。当他们由于种种原因而无法获得职业病待遇或者工伤赔偿时,国家理应对他们担负最终责任。
为保障尘肺病患者的基本生存,维护地方的稳定和发展,郭新志代表提交了《关于切实解决尘肺病农民工医疗和生活救助问题的议案》。
议案中,郭新志代表提出,建议政府对找不到责任主体的尘肺患者提供医疗和生活救助,将尘肺病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统筹范围;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建立尘肺病救助和补偿基金,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强制缴纳工伤保险;加大监管力度,对严重违法用人单位予以严惩;建立责任 追究机制,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对198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予以修订,切实解决尘肺病农民工的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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