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年两会代表委员所关注的职业病的危害中,尘肺病无疑是一个热度不减的话题。
“尘肺病系指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之一,发病率高居职业病之首。同时,尘肺病还是一种进行性不可逆职业病,患者病情会不断加重,无法治愈。”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湖南省委副主委蒋秋桃对《中国联合商报》表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目前我国的职业病统计数据是通过职业健康监护获得的,而大量的职业危害因素集中且问题严重的中小企业和乡镇、私营、个体企业职工并不在健康监护范围之内。
近年来,每年报告新发病例2万多例,2013年共报告尘肺病新病例23152例,尘肺病报告病例数占2013年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 87.72%。据有关专家估计,目前尘肺病实际患病人数应已超过100万例,而有民间组织估算,当前中国累计尘肺患者达600万之多。湖南是尘肺病大省,2011年确诊患尘肺病47542人,2013年全省报告尘肺病例1751例,占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89.95%。
通过对湖南省尘肺病群体的走访调查,蒋秋桃发现,该群体的生存现状恶劣:首先,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由于农民工外出务工,多通过亲戚、朋友、同乡转介的途径,往往集中在同一地区或同一厂矿就业,进而形成区域性的群体尘肺病患者,出现了“尘肺病家庭”、“尘肺病村”、“尘肺病乡”。
如湖南安化县清塘镇的石板村,全村尘肺病患者达到了250人,二期尘肺病人以上的有21人,已死亡4人。渠江镇的柑子园锑矿,33名农民工体检,27人疑患尘肺病。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有尘肺病患者近300人。清塘铺镇就有尘肺病患者1260人,其中750人的病情已达二期、三期,2009年以 来已不断有人因并发症死亡。尘肺病发展到二、三期,病死率很高,如不及时救治,将很可能出现群体性死亡事件,导致群众恐慌。
同时,家庭生活因病致贫。调查发现,由于患者发病年龄多在30-50岁之间,他们都是家里的经济支柱,患病后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陷入绝境,债台高筑,子女辍学。有的父子兄弟都患尘肺病,家庭基本处于崩溃边缘。
在安化县清塘铺镇,因尘肺病致贫、返贫的家庭逐年增多,夫妻离异、孩子辍学等很多连锁问题相继出现。由于生活困难、治病难,一部分尘肺患者不得不走上上访和群体性维权的路,尘肺病问题已经日益成为影响地方发展和稳定的大问题。
另外,医疗费用没有着落。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患者的诊疗、康复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同时患者还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但事实上大多数中小企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尘肺患者难以出具劳动关系证明,更难拿到职业病诊断证明,即使获得法院判决也难以得到有效执行。”蒋秋桃介绍说。
如安化县清塘镇煤矿的龚国云等18人于2009年查出患有尘肺病,经劳动仲裁、法院诉讼,作出了由煤矿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判决,但经多方努力才达成逐年按比例支付的共识。更多的则是企业已关闭或转卖,找不到责任雇主,无法进行职业病鉴定。在医疗保险方面,大部分涉尘企业属乡镇小企业,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工人患尘肺病后不能通过工伤保险基金得到医疗救助。
而且,尘肺病也不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内。由于乡镇卫生院治疗水平有限,很多尘肺病人都要到县以上医院甚至省级医院治疗,而尘肺病治疗时间与费用都是了无终结的,这就导致大部分困难患者处于“等死状态”。
“尘肺病患者大多是农民工,当初从事矿山劳动时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尘肺病,患上尘肺病对他们来说很无辜也很无助。他们曾经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理应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治疗责任。”蒋秋桃认为,“从全方位入手,建立尘肺病防治体系。”
从完善救治保障机制开始。蒋秋桃建议,尽快修改《职业病防治法》,将尘肺病等职业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畴,鼓励涉尘危害的企业的职工参加大病统筹,强制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构建一个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和工伤保险三位一体的尘肺病等职业病的综合医疗保障体系。
同时,蒋秋桃还建议,分类处置遗留问题。第一类,是以前由于法律法 规不健全、生产工艺落后、职业危害防护机制不健全等历史原因造成的尘肺病患者,可由政府牵头建立尘肺病救助和补偿专用基金,创建由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民政救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慈善机构参与的立体式救助体系,基金由政府和涉尘企业共同负担。第二类,是无法确认劳动关系、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职业病待遇和工伤赔偿的尘肺农民工,可由政府提供医疗和生活救助,将其纳入新农合和大病医保范围,让患者的治疗费用能在基本医疗保障统筹内按比例报销,最大限度地减轻尘肺患者的经济压力。第三类,是没有加入工伤保险的尘肺病农民工,可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出台具体实施办 法,一方面通过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解决医疗费,另一方面鼓励患者及其家属加入医保并尽快参加大病统筹。确保职工患职业病后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与此同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蒋秋桃建议,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防护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对拒不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给予有力打击,坚决关停职业病高发的企业。搞好企业各项建设中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工作落到实处。
最后,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强制推行工伤保险。建议人社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在岗工人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专项整治。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在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要强制推行工伤保险,“对不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予以职业病危害公开警示,必要时勒责令停业停产整顿直至符合有关要求。”蒋秋桃说。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全部评论
党的二十大在京开幕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应急管理部:国家尘肺病诊疗中心获批组建
上海交通大学鲍勇:从五方面解读《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9月7日中宣部新闻发布会:职业病防控更有效有力 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维权有道,职业病网获全国职业病患者多封感谢信
前沿观察:加强职业性中暑劳动者工伤权益保障
职业健康标委会职业病诊断组审查会在北京召开
国家卫健委答复“推行尘肺病责任险立法”建议:将深入论证相关政策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