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下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下称《目录》),新版《目录》拟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扩增至460种,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6月15日。
此次《目录》调整工作自2012年7月启动。新版《目录》对原《目录》中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细化,将原来的133种修订为460种。其中,粉尘类51种,化学因素类379种,物理因素类11种,放射因素类10种,生物因素类6种,其他因素类3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由原来的10类修订为6类,将原有的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和导致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别纳入6类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中。
由于经济转型及劳动工艺的调整,劳动者在岗位中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更加复杂,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行业工种举例将不再纳入新版《目录》,而是随后以指南形式下发,指导地方开展相关工作。
(责编:伍斯琴)
延伸阅读: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网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0条评论
全部评论
党的二十大在京开幕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应急管理部:国家尘肺病诊疗中心获批组建
上海交通大学鲍勇:从五方面解读《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9月7日中宣部新闻发布会:职业病防控更有效有力 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维权有道,职业病网获全国职业病患者多封感谢信
前沿观察:加强职业性中暑劳动者工伤权益保障
职业健康标委会职业病诊断组审查会在北京召开
国家卫健委答复“推行尘肺病责任险立法”建议:将深入论证相关政策可行性